作者:Frank Xue 2月26日,美國參議院最後投票,以58比41的票數正式通過任命查克·哈格爾(Chuck Hagel)為美國國防部長。自從奧巴馬總統在1月份提名查克當新一任的國防部長以來,許多人包括國會議員表示反對奧巴馬的提名。因為根據查克過去的言論與行為,他的上任有可能會影響美國與以色列的關係,並還可能會增加中東局勢的不穩定性。 雖然參議院共和黨經過了將近兩個月對查克提名的反擊戰,但最終還是敗在以民主黨占多數的參議院投票中。查克2月27日正式上任作新一任的美國國防部長。查克到底是什麼樣的一位人物?為什麼他的提名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對?為什麼一直以來作為以色列最好的盟國-美國,會任命一位不支持以色列的官員作國防部長呢?查克當選上美國國防部長又意味著什麼呢? 查克·哈格爾,1946年10月4日出生,曾參加過越南戰爭。退伍後,開始做生意,曾當過多家大企業的主席和董事,包括雪佛龍公司(Chevron Corp.)。後來他又加入共和黨,在1996年和2002年連續兩屆當選參議員。退休後,他又成為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主席和總統情報顧問委員會(President’s Intelligence Advisory Board)副主席。 雖然他在政治界有過幾個不錯的頭銜,但是他的外交關係尤其對以色列和伊朗的立場,卻是讓人極其擔憂。特別是在奧巴馬總統提名他作新一任的國防部長後,他對以色列和伊朗的立場,成為大家反對其提名的焦點。共和黨猶太聯盟聲稱“(查克)哈格爾的提名對於支持以色列的美國人來說,就相當於在臉上打一巴掌。” 在2000年,有四位參議員拒絕在參議院的一封信上簽名來支持以色列,查克就是其中的一位。在2006年, 查克說“猶太人的遊說集團(Lobby)冒犯到這裡許多的人”,他們作一些“對以色列並不聰明的愚蠢事情”,並說“我是美國的參議員。我不是以色列的參議員。” 此外,在加沙地帶的議題上,查克在2009年的一封兩黨信中呼籲,要與統治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恐怖軍事組織哈馬斯一起來緩和它的行為。他的這個呼籲間接的暗示了要與恐怖組織哈馬斯對話。這對以色列來講是極其危險的。 查克除了對以色列的立場讓人擋心外,他對伊朗的看法和行為,更是讓人憂心忡忡。 • 他曾投票反對稱伊朗革命衛隊為恐怖組織,儘管伊朗革命衛隊一直都在跟美國、以色列和其它一些盟國打地下戰。 • 他曾投票反對稱真主黨-伊朗在黎巴嫩的軍隊,為恐怖組織,儘管真主黨有長期襲擊以色列市民甚至可能美國士兵的歷史。 • 他曾投票反對伊朗-黎巴嫩國際制裁法案,縱然這兩個國家當時有直接參與攻擊美國人。 • 他曾說“對伊朗的軍事攻擊,這種軍事手段,不是一種可行的、切實的、付責任的方法。” 近幾年來,伊朗一直在發展核計劃,它已經嚴重造成以色列的威脅。沒有人會喜歡與伊朗打戰,但如果連對伊朗的國際制裁都失效的話,那麼採用軍事行動可能就是最後的選擇。這總比讓伊朗使用核武器來進行大屠殺強。但查克拒絕可能採用軍事行動的選擇。 在奧巴馬提名查克作國防部長後,伊朗政府已經公開表示伊朗很歡迎查克作美國國防部長,他的任命將會對伊朗和美國關係的改善帶來的盼望。換言之,他的上任將會使伊朗和其它中東國家,更加明目張膽的來欺壓以色列,使以色列更受威脅。相反的,以色列政府對於查克被提名消息的反映卻是“我們擔心”這幾個沈重的字眼。因為他們知道以查克過去對以色列和伊朗的立場和行為,他的上任對以色列只會凶多吉少。 美國一直以來都是以色列最好的盟國,神也因此大大祝福了美國,使它成為世界上最強大、最富有的國家。但它卻沒有將榮耀歸於神,反而誇耀自己的能力,並開始欺壓弱小的國家,行不公義的事。它對以色列的心也開始改變。 以色列是神眼中的瞳仁。她的安危將會直接影響到美國的命運。神對美國的其中一個心意,就是要美國成為以色列的扶持者,作她最好的朋友。然而,這個事實卻發生了變化。慢慢的,美國開始轉離以色列。 總統對新國防部長候選人的提名,其中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這人對以色列的立場。因為國防部長對以色列和中東的安危有著很大的作用。然而,奧巴馬總統在瞭解查克對以色列和伊朗立場的情況下,還提名他作國防部長,這顯然表明奧巴馬並沒有很深的考慮到以色列的安危。如果總統都不太重視以色列的安全,那他所提名的國防部長候選人對以色列的立場,就更不會成為他考慮候選人的重要因素。奧巴馬總統可以算是美國近代歷屆總統當中,對以色列安全的重視算是最少的一位總統。 奧巴馬總統任命查克作國防部長之事的順利通過,已清楚的表明美國已經開始慢慢的轉離以色列,轉離以色列就是轉離神的心意。這就是美國現在屬靈的景況。照這樣的趨勢,神愛的管教必定會再次臨到美國。不僅這個國家將會經歷很大的災難,就連神的教會和百姓也將會經受困苦和逼迫。屬神的百姓此刻若不代替我們的國家和教會,站在破口之處來向神晝夜呼求、認罪悔改,並為以色列代求,很快這地的黑暗就會蔓延到全地。求神施恩憐憫我們的國家!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 」(賽 62:6-7) 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uck_Hagel ...
作者:Frank Xue 無論是在以色列耶路撒冷的哭牆,還是在猶太人的會堂,你總會看到這樣一副畫面:一些猶太人頭上蓋着一條長長的白色披肩在禱告或讀經。這種披肩就是猶太人的禱告披肩,希伯來文稱為“Tallit”。它的最獨特之處就是,它的四角有四個繸子。這四個繸子可不是普通的繸子,它們是按照當年神所吩咐摩西的樣式(民數記 15:37-41)而製成的,至今已有大約3400多年的歷史。雖然這些繸子表面上看起來很普通,但是它們的存在卻是帶有極大的意義。 在民數記15:37-40和申命記22:12這樣記載: 「3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 39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 40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民數記15:37-40)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申命記22:12) 神吩咐摩西要以色列人在他們的衣服四角做繸子,然後每天穿在身上,目的是要提醒他們神的一切命令,好叫他們謹守遵行。他們每天所做所為,都要有這繸子相伴。這是表示神的命令不可離開他們的日常生活,總要作為他們的生活準則。 “繸子”的希伯來文是“tzitzit”。它的希伯來文數值是600。每個繸子都是由5個雙結和8根線組成,總共13個元素。加上600,就是613。這正是象徵著神吩咐摩西要以色列百姓遵守的所有613條律例和典章。 在每個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這喻表以色列百姓在神的眼中是極為尊貴的。因為 在當時,藍色是極其稀有,非常貴重。只有皇室和貴族人才能賣的起。在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來表示以色列百姓是被分別為聖,是屬神的,有神尊貴的形象。 在舊約和耶穌時代,這帶有繸子的衣服很像現代猶太人所用的禱告披肩 。古代帶有繸子的衣服,是一塊很大的長方形布,通常是由羊毛織成的,用來當做外衣每天批在身上。也用來在禱告讀經時,批在頭上。但比起現代猶太人的禱告披肩,古代的更大,更長些。 雖然現代的猶太人平時已經沒有再穿帶有繸子的外衣了,但是今日傳統的猶太人平時還是穿著一件佩有繸子的裡衣。這裡衣四角也是有四個繸子。平時,他們會特別把這四個繸子放在褲子的外面,好讓自己可以看的見,並以此來提醒自己去遵行神的律例。 穿著這帶有繸子的衣服,除了為提醒自己要遵守神的律例外,它還代表著一個人的權柄和地位。 在撒母耳記上15:26-28這樣記載: 「26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 27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 28撒母耳對他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撒上15:26-28) 這裡記載了掃羅在違背神的命令之後,神藉著撒母耳的口告訴他,神已厭棄他作王。當撒母耳要走時,掃羅就扯斷了撒母耳的外袍衣襟。在舊約和耶穌的時代,以色列人在公眾面前所穿的外袍都是帶有繸子的外衣。這裡撒母耳所穿的正是這種外袍。掃羅撕斷撒母耳帶有繸子的外袍衣襟,正喻表掃羅的王國將會與他斷絕,並賜給別人。 後來,掃羅去追殺大衛,在路上去了一個洞裡大解。結果,大衛和他的人也藏在洞的深處。 「4…大衛就起來,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 5隨後大衛心中自責,因為割下掃羅的衣襟; 6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上24:4-6) 大衛“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代表他奪取了掃羅國王的權柄和地位。大衛隨後心中自責,因為他知道他所割下的,不僅僅是掃羅外袍的衣襟而已,而是代表掃羅王位的衣襟繸子。這意味著他奪取了掃羅的王位。作為合神心意的僕人,大衛知道自己不應該這麼作,而是應該讓神自己來處置他的受膏者。 從這裡可以清楚的瞭解,掃羅身上的外袍繸子是代表著他國王的地位和權柄。在新約時代,耶穌平時出去傳道服事時,也是遵照摩西的律例,身上穿的是四角帶繸子的外衣。這繸子代表了主耶穌神兒子的位份和權柄。在瑪拉基書這樣記載: 「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拉基書 4:2) 這裡的“光線”英文King James 版本翻譯成“Wings”,意為“翅膀”。原希伯來文是“Kanaph”,意思是翅膀、末端、邊緣、角邊等。在以色列的傳統裡,把禱告披肩蓋在頭上,然後把雙手向外伸張開,就形成了翅膀的樣式。因此,禱告披肩也常被稱為“翅膀”。 在這裡的“公義的日頭”喻表著耶穌,祂的“翅膀”也就是祂的禱告披肩或帶有繸子的外衣,是 ...
編輯:Frank Xue 從3月25日開始到4月2日,猶太人開始過他們的逾越節,來紀念神當年在埃及,藉著羔羊的血來拯救他們脫離死亡天使們的滅長子之災。同樣的,兩千年前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就成了逾越節的羔羊,流出寶血來洗淨人類的罪,救贖了我們的靈魂脫離死亡。 耶穌的受難與復活至今已將近兩千年,雖然曾親眼見證祂受死和復活的門徒們,都早已離開了這個世界,但耶穌卻特意留下了一樣物品──祂的裹尸布,來作為祂受難與復活的見證物。這塊裹尸布不僅記錄了耶穌被鞭打、折磨與被釘十字架的整個過程,更是將祂復活的那一刻也印在了上面。裹尸布上的耶穌3D圖像是科學家們至今無法解答的一個謎。以人類目前的科學技術,都無法仿製出同樣的效果。 今天,這塊裹屍布仍被存放在意大利北部的一座叫“都靈主教座堂” (Duomo di Torino)的教堂內,所以也被稱為“都靈裹屍布”。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有爭議性的一塊裹屍布。一位名叫思項羽的學者,針對這塊裹尸布作了詳細的研究分析。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文章。他闡述了一些醫生、生理學家、物理學家、和驗屍官等,他們對耶穌裹尸布所作的科學性研究的報告和看法。以此,從科學的角度來驗證這塊裹尸布,就是耶穌受難與復活的見證物。 ---------------------------------------- (以下專題文章取自《都灵裹尸布 – 人类历史上最神奇的遗物》-思項羽) 耶穌所使用的裹屍布(Shroud)乃是一種“斜紋,三合一”高級亞麻布,(又稱“鯡魚骨編織法”的高級亞麻布)。 聖經記載,提供這個裹屍布的,乃是一個叫“約瑟”的富有者,他給耶穌的裹屍布,是非常昂貴的。 不是教會要科學家來研究裹屍布,是科學家們釘著天主教,追著要研究。 他們給教廷施加了很多的壓力。 (左圖:這是裹屍布上正面,全身的影像。 顯示右肋、手、腳三處以上大面積的積血。) 關於法國醫生皮爾·巴貝特(Pierre Barbet)——他的突出貢獻在於:首次將生理學,十字架刑罰,和都靈裹屍布上的特點,結合起來進行系統考察。 他在1936年所著,1953年在美國發表的先鋒型專著《一個醫生眼中的各各他山》對後世影響極其深遠。 在這部著作裡面,他最早從醫學的專業角度,肯定了裹屍布的真實性,同時也肯定上面的人物,就是耶穌。 我們這裡列舉幾個他最著名的研究成果: 因疼痛或痛苦所導致的皮膚出血症(hemorrhaging)解釋為什麼聖經裡面會記載耶穌“汗流如血”的現象。 裹屍布上的鞭傷的血跡痕,和羅馬帝國時所使用的特殊的皮鞭形狀完全吻合。 這種皮鞭叫“啞鈴鞭”(Flagrum)。 目的就是為了讓受刑人產生深度創傷。 裹屍布上證據,表明耶穌所受的鞭打,超過通常法定的數目(舊約律法,規定犯人被鞭打的數目,最多不得超過40下。右圖:耶穌背部受鞭打的傷痕) 裹屍布上鞭傷血痕的角度和方向的變化,顯示曾經同時有兩個行刑人,一高一矮,對耶穌實行鞭打。 聖經所記耶穌所戴之“荊棘的冠冕”,其實更像是一頂帽子,從四面八方扎進耶穌的頭部的各個部位。 而不僅僅是在頭頂上圍繞成一“圈”而已。 裹屍布上無數精確的,醫學的細節特徵,使得仿冒成為不可能。 而這樣的醫學知識,更不可能為人所知。 洛杉磯市政府停屍房的首席生理學家,法醫羅伯特·巴克林(Robert Bucklin, MDJD)確認了後來一致公認的,裹屍布上男人的幾個非常重要血液病理考察結果:(原文省略) ...
作者:Frank Xue 在上期的文章“都靈裹屍布—基督受難與復活的見證物(一)”中,我們從科學、醫學以及生理學等角度,談到了都靈裹尸布的真實性,並從多位科學家、醫學家和病理學家的口中,確認了裹尸布上的圖像,不可能是中世紀的偽制品,而是一位真人,在受到古羅馬酷刑鞭打折磨後,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而唯一能吻合這些描述的,從古至今只有一個人,那就是耶穌基督。 都靈裹尸布不僅紀錄了耶穌受難以及被釘十字架的整個過程,更是見證了耶穌的復活。 在2008年,英国广播公司(BBC)播出了一部關於“都靈裹尸布”的紀錄片(註一)。片中採訪了幾位研究裹尸布的科學家和歷史學家等,並對裹尸布的真實性作了深入的探討。其中一段談到關於裹尸布上還有另外一條裹尸布帶,這個發現對於約翰福音20:1-8的解釋提供了一個更清晰的畫面,也更進一步的說明了耶穌復活的真實性。 約翰·傑克遜(John Jackson)博士,科罗拉多州都灵裹尸布中心主任,都靈裹尸布研究項目(STURP)的一位主要負責人,曾在1978年帶領一群由40人組成的科學研究團隊,前往意大利的都靈,對都靈裹尸布進行詳細的研究考察(註二)。在經過了將近30年的研究後,他對這塊裹尸布又有了一個新的發現。 他發現在這塊裹尸布的左邊緣,有一條將近與裹尸布一樣長的布帶,是被縫在裹尸布上的。被縫的直線痕跡非常明顯,人的肉眼可以看的一清二楚。經約翰分析證實,這塊裹尸布在透射光的照射下,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裹尸布裡面的橫線紋路與被縫上的布帶橫線紋路,是完全一致的。如果這塊布帶不是屬於這塊裹尸布的,那麼它們裡面的紋路肯定是不可能一致的。所以據約翰分析,這條布帶原先是屬於這塊裹尸布的一部分,但又被撕下來過,後來又被人縫上去了。而且他還相信這條布帶,就是耶穌的門徒彼得和約翰,在耶穌復活後的墳墓裡,所看見的另外一條細麻布。他們不僅僅只有看見耶穌裹尸布和裹頭巾而已,而且還看見另外一條細麻布,也就是這條布帶。 這件事情被記載在約翰福音20:1-8: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3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 4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 5低頭往裏看,就見細麻布(othonia)還放在那裏,只是沒有進去。 6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othonia)還放在那裏, 7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othonion)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 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20:1-8) 在這裡的“細麻布”,英文KJV版翻譯為“linen clothes”,NIV版翻譯為“strips of linen”。它們用的都是複數,意為多塊細麻布。它的希臘原文為“othonion”,複數形式是“othonia”。根據塞耶希腊词汇的解釋(Thayer’s Greek Lexicon),“othonion”一般的意思是一塊細麻布。但是當這個字被用作裹尸布時,它指的是多塊細麻布,並統稱為裹尸布(註三)。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大概確定至少有三塊布。一塊是耶穌的裹頭巾,另外兩塊或更多是用來裹耶穌屍體的細麻布,也就是“othonion”-裹尸布。 根據約翰博士的推測,在這具屍體被埋葬時,有人很可能從他的裹尸布上撕下一條很長的布帶,在屍體被大塊的裹尸布包裹住之後,再用這條長布帶從腳部開始綁,然後以環繞式S形將屍體和裹尸佈纏裹在一起,使他的手和腿不至於鬆開。由於死者的雙腳大量流血,所以這條布帶應該是從死者的腳部開始綁,好讓大塊的裹尸佈能緊緊的包住雙腳以及血。 從都靈裹尸布的圖像中,可以看出死者的雙腿是彎曲向上拱起,且是緊密相靠的,而不是分開的。如果沒有一條布帶將他的雙腿綁緊,它們是不太可能靠的這麼近。而且他的雙手是交叉放在腹部的下面,如果雙手沒有被一條布帶固定住的話,這種擺放的姿勢是不可能長久的。因重力的緣故,雙手肯定會滑落下來。 另外一個可能被布帶綁過的位置,就是死者的脖子。依照約翰博士對裹尸佈上圖像的分析,他說在死者的脖子部位,好像突然有被打亂的痕跡。死者頭髮的影像,從脖子的部位開始,變的不清楚。從影像上可以推測,死者脖子的部位曾被東西綁過。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3YoDiC1XMc] (BBC 短片: 都靈裹尸布上的布帶) 如果約翰博士的推論正確,那麼耶穌復活後應該有三塊布遺留在他的墳墓裡。一塊是大的裹尸布,一塊是細長的布帶,另外一塊就是裹頭巾。他的這個推論解釋了許多聖經學者對約翰福音20:1-8的疑問,並且為耶穌的復活提供了一個更完整的解答。 根據《奧多斯裹頭巾》的作者及歷史學家馬克·格辛(Mark Guscin)解釋,按照第一世紀猶太人的傳統習俗,一具屍體在安葬之前,它的臉部如果有某種程度因受傷而毀容時,那就要用一塊裹頭巾來遮住死者的臉部,以免被人看到。一直到屍體被移到墳墓之後,那塊裹頭布才被拿開,放在一邊。然後,再用一塊大的裹尸布將他的屍體裹好(註四)。 耶穌被裹的方式不是像埃及殭屍被裹的樣子,而是由一塊又大又長的裹尸佈將整個屍體包在裡面。然後,可能再用一條布帶將屍體綁好。馬太福音27:59這樣記載: ...
作者:Frank Xue 在上期的部落格“都靈裹屍布-耶穌復活的真實性(二)”中, 藉著物理學家約翰·傑克遜(John Jackson)博士,對都靈裹屍布上屍體姿態影像的分析,以及對裹屍布邊上所縫的那條長布帶紋路的解析,讓我們明白為什麼使徒約翰在空墳墓裡看見裹屍布就信了(約20:1-8)。 雖然,科學家們對於都靈裹屍布的實際年代還存在著許多的疑問,甚至1988年都靈裹屍布碳14的測試結果,將它視為是14世紀的產物。但是,這個測試結果,卻與許多科學家對都靈裹屍布所研究考察得出的結論相抵觸。其中一個驚人的發現就是,在裹屍布影像的眼睛上發現了兩枚鑄造於本丟·彼拉多年代的銅幣。 彼拉多銅幣的發現 首先發現裹屍布影像的眼睛上有東西的是,都靈裹屍布研究項目(STURP)的三位主要科學家約翰·傑克遜(John Jackson)和他的兩位同伴。在1976年,他們使用先進的VP-8影像分析儀,對都靈裹屍布臉部的照片進行3D影像分析。結果,他們出乎意料的發現,在左右雙眼的眼瞼上面,分別有一個看似像紐扣大小形狀的物體,他們猜測可能是銅幣。後來經過仔細的分析研究,他們覺得有可能是公元30-31年本丟·彼拉多的銅幣(註一)。 後來,芝加哥洛約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 of Chicago)的神學教授弗朗西斯·費拉斯(Francis Filas S. J.),用1931年意大利攝影師恩瑞(Enrie)所拍攝都靈裹屍布的照片,在經過放大後,結果也發現在裹屍布影像的右邊眼瞼上,有一個突出的紐扣狀物體。之後,他將這張照片交給一位叫邁克爾·馬克思(Michael Marx)的古幣專家鑒定。邁克爾得出的結論是,那是一枚鑄造於巴勒斯坦地區的羅馬古幣的影像。古幣上面刻有“UCAI”四個希臘字母,和一個如同牧羊人杖的圖案。他覺得那是一枚在公元29-31年間發行的彼拉多銅幣(註二)。 後來,弗朗西斯發表了自己的研究報告。他認為在裹屍布影像的右眼臉上的銅幣,刻有四個希臘字母“UCAI”。而這四個字母乃是古羅馬皇帝凱撒希臘文名字“TIBERIOU KAISAROS”,其中的四個字母“UKAI”。他相信“UCAI”乃是錯版的“UKAI”。因為希臘文的“K”和拉丁文的“C”的發音是相同的。所以,很有可能被弄錯了(註三)。 彼拉多銅幣的歷史 在本丟·彼拉多擔任猶大省省長時(公元26-36),在當時羅馬統治的猶太省,正統的猶太人拒絕使用印有羅馬皇帝頭像的錢幣,並視其為偶像。 為了適合猶太人使用錢幣,彼拉多就在耶路撒冷鑄造了另外一種稱為“萊普頓(Lepton)”銅幣,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彼拉多銅幣”。這種銅幣主要是以青銅為原料。價值很低,面額也很小 。而且它做工非常粗糙,甚至在現代已出土的彼拉多銅幣中,發現有許多刻錯字母的銅幣。 (註四) 根據加拿大羅馬古幣研究專家吉恩-菲利普·方坦尼理(Jean-Philippe Fontanille) 的考察,在已出土的彼拉多銅幣類型中,可以分為三種款式。第一種是鑄造於公元29年。銅幣正面刻有一把長柄勺(Simpulum),是羅馬祭司在他們的宗教儀式中,用來舀酒,並澆奠在動物的頭上。銅幣的背面刻有象徵豐收的三把麥穗,還有代表羅馬皇帝執政的年代“LIS”,意為第16年。 第二種銅幣鑄造於公元30年。它的正面刻有一個象徵的權柄和牧養的羅馬祭司權杖(Lituus)。它的背面是一個象徵勝利和能力的桂冠,還有代表羅馬皇帝執政的年代“LIZ” ,意為第17年。 第三種銅幣鑄造於公元31年。正反面所刻的圖案與第二款一樣,是權杖和桂冠。背面還刻有代表羅馬皇帝執政的年代“LIH”,意為第18年(註五)。 根據菲利普的研究和考古的發現,彼拉多銅幣是在公元29-31年發行的,鑄造地在耶路撒冷。銅幣的流通使用範圍除了在猶太省之外,還有在今日土耳其的安提亞哥也出土了這些銅幣的樣本。它離耶路撒冷將近有500公里。還有一些銅幣在約旦出土。這些出土的彼拉多銅幣意味著至少有10萬平方公里的流通範圍。 根據菲利普的推測,這些銅幣的流通使用期限至少有35年之久。因為在公元70年,羅馬軍隊攻佔耶路撒冷時所留下的建築廢墟中,曾出土過彼拉多銅幣。這顯然證明這些銅幣在那時期曾被使用過(註六)。 錯版彼拉多銅幣的證實 由於彼拉多銅幣的流通範圍廣,使用期限長,在過去幾十年裡,已經一些彼拉多銅幣被陸續挖掘出來。而首先證實弗朗西斯錯版彼拉多銅幣理論的,卻是一枚來自佐治亞州古幣收藏家比爾(Bill ...
作者:思項羽 這裡所介紹的,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歷史遺物” – 無論你認為它是真,還是中世紀的偽造,起碼有幾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所有的人類文化遺產當中,哪怕就是埃及的金字塔,都沒有像它這樣,被如此密集地,被眾多的世界頂級的科學家和學者們所考察研究過– 這裡麵包括了歐洲和美洲很多國家的一流科學家和學者:比如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俄國、德國、西班牙瑞士。 。等國,這是第一。其次,“都靈裹屍布”的研究,囊括幾乎每一個重要的科學領域– 物理、化學、生物、植物、土壤、人體解剖、血液、光學、攝影、宗教、歷史、美術。 。 。幾乎所有這些領域的專業人士,都有涉足於研究項目之中的。甚至連美國和歐洲的原子能科學家,都有人從“放射科學”的角度,參與到相關的討論之中的。 它所引發興趣和思考,已經大大超越了任何一個類似的文物所可能導致的關注和熱情。不同的研究報告都指出,僅僅從1978年到1981年短短4年時間裡面,科學家們在都靈裹屍布研究上所花費的研究時間,就超過了15萬個小時(註一)。如果我們再考慮從1898年,都靈裹屍布的第一張黑白照片問世以來,不同領域內的學者在研究上所花的時間,以及目前方興未艾的研究熱潮的話,我們的確可以非常肯定地說: 它所創下的研究記錄,範圍之廣,參與之眾,時間之長,不僅前無古人,而且肯定後無來者。 英文版的“維基百科”對它的介紹很長,我們可以摘錄其中的一段,作為開場白: “都靈裹屍布是一塊亞麻布片。其上顯現一個和被釘十字架方式一致的,身體被傷的男人的形象。這片亞麻布目前被保存在意大利都靈的聖約翰大教堂。目前,科學家、信徒、歷史學家、和研究者們,對這塊亞麻布和其上的形象,是如何被造?以及何時被造的問題,有非常激烈的爭論。” 簡單地概括說:所謂的“都靈裹屍布”,就是一塊長約4.4米,寬約1.1 米的亞麻裹屍布。它的上面,完整地印有一個被釘十字架的男人的清晰面容,及全身正反兩面影像。從公元1357年開始,它就被完整地保存在意大利的都靈的天主教“聖施洗者約翰大教堂”內。在這件保存完整的亞麻裹屍布上,人們可以憑肉眼看到死者身上,遭受包括鞭答、毆打、荊刺、和釘十字架在內的多種酷刑,所留下的創傷和血痕。其情形,和聖經中四福音書中所記載的耶穌受難前後所遭遇的情形,極其吻合。 (見友圖) 從影像上看,這個男人頭頂的前後,有一圈“帽狀”的血流痕,顯示是遭尖刺狀的物體刺戳而造成的;他的右側鼻翼和麵頰浮腫,顯示生前曾經被毆打過;右肋下有一快巴掌大的血跡,其傷口呈橢圓狀,長約六厘米;再看他的前軀,後背,大腿等處,密密麻麻布滿上百處的鞭痕;他的雙手掌下方,和腳踝的部位,有被長釘扎入之後留下的創口和大面積血瘀;而所有的這一切,無不和聖經所載耶穌在逾越節當日,被捕後曾經遭大祭司的僕人、羅馬兵丁掌刮、然後被鞭打、被戴荊冠、最後被釘死於十字架,死後又遭羅馬兵丁矛扎的全過程,完全吻合。甚至,連聖經所記耶穌被迫背負十字架上刑場,途中曾經跌倒的的細節,也反映在兩處極其特殊的傷口上:一處是他膝蓋部大面積的擦傷出血,另一處則是肩部的瘀腫,顯示他曾經負重、跌倒、雙膝跪地。 因此,擁護者們相信:根據聖經的記載,和長達百年科學研究所累積的結果,說都靈裹屍布,就是四福音所載約瑟送給耶穌的亞麻裹屍布,並無不妥。而當耶穌復活的時,他身體內所產生的奇特的光能,將面容、身體、血跡、傷痕等,影印到了亞麻布上,使它成為一件寶藏著很多耶穌生前死後、並復活瞬間¬¬¬珍貴信息的“物證”。 而反對者們則聲稱:它是一件由中世紀的某個天才的藝術家(如達芬奇)所創造出來的“偽作”,和歷史上的耶穌無關。多數反對的意見認為:它是一件包括使用顏料、拓撲、燒烤等多種手段在內,精心繪製而成的“藝術作品”。也有極個別的反對者認為:它是一幅用原始的攝影手段所拍攝成的“攝影作品”。至於它製作的年限,大多數的反對者都認為是在公元14-15世紀。 究竟是真品,還是中世紀“繪畫”或“攝影”?西方科學家為此展開了上百年之久的研究與爭論。概括地說起來:從意大利業餘攝影家皮亞(見友圖),1898年所拍攝到的第一張都靈裹屍佈人物頭像照片開始,一直到現在,這個研究始終都沒有停止過,不但如此,還漸漸拓展至很多最新的,尖端的科學領域。 在上個世紀的三十年代之前,最初的研究是集中於比對影像人物的外貌特徵,裹屍佈人物的面容,和一般的藝術繪畫,譬如中世紀的“聖像”之間,在時間先後、技巧的運用、和麵容的相似處,有什麼異同嗎?而30年代之後,到1978年之間,對裹屍佈人物生理,血液、解剖學、植物學的研究開始成為主流;及至於80年代之後,拜光學、近代物理、計算機、軟件技術…等許多的新興學科的突飛猛進之賜,對都靈裹屍布的新科學研究,目前已經拓展至基因、微攝影、三維成像、量子物理等諸多尖端領域,不勝枚舉。僅就這一點來說:無論都靈裹屍布的真偽與否,它都不可能等同於一般普通的人類歷史遺產。因為迄今為止,尚無一件文物,可以承載西方科學家,如此長時間、多學科、密集的考察,而不被發現其中破綻。 從研究者的構成來說,上個世紀的80年代之前,對都靈裹屍布的研究,還僅限少數獨立的歐洲科學家。在這之後,美國的科學家,則是將跨領域,多學科,集體型的合作研究,首次應用於裹屍布。 1978年,接近40為來自不同科學研究機構的頂尖的美國的科學家們,自願來到都靈,對它進行了長達五天的密集研究,拍攝了近萬張,不同的圖像資料照片。並且在1981年,首次公佈了自己的集體研究結論。這些科學家們後來組成了一個著名的科學研究聯盟,取名為“都靈裹屍布研究計劃”(英文簡稱為“STURP) 。每年都會在不同的書籍、期刊、萬絡、專題研討會、學術報告會上,公佈最新的研究成果。而這個自發鬆散的民間團體,目前也是被公認為是最舉足輕重,最豐產,也最具權威性的科學家群體。 歷時百年,我們目前對於都靈裹屍布,其實已經獲得了很多突破性的了解。學者們將這些研究中所發現的“事實”, 大體上分為三大類:(1)被肯定和公認無誤的;(2)被部分肯定,但尚未被一致接受的;(3)尚未有確切答案的。 (對於這一部分內容的介紹,將以另外的章節敘述。) 譬如,目前的研究一致公認:都靈裹屍布上的這個影像,來自一個真實的猶太男人,年齡大約在三十歲之間,身高約為1.75米,體重介乎於170-180英磅。他的死因,是釘十字架所導致的一切並發症。 這個男人,他的影像呈現出和底片相同的“反轉”(Photo Negative)特徵。也就是說:我們肉眼所看到這個人物,和我們照鏡子時,所看見的“鏡像”特徵是一致的。而且這個影像,在兩米的距離內是無法辨識的,必須後退到一定的距離之後,才會漸漸清晰起來。 和任何攝影或大多數的繪畫作品,最大的區別之一,乃是這個影像沒有一個有固定方向的“外光”的介入。它不同於一個物體,在受到帶有方向性的陽光,或燈光照射時,所必然形成的那種明暗變化。它的“光源”似乎是來自他的自身。 在那些目前尚未有結論的“迷”當中,最困擾的當然是“影像如何形成”這個問題。支持者們當然相信它是真實的耶穌遺物,是一件“非人手所造”,也不可複製的上帝的作品,而反對者則相信它出於藝術家的創造:攝影,或繪畫。反對者有不同的“成型”理論,甚至也有過不同的“複製品”。問題這些複製品,無論是在人物的氣質,還是在形象的精緻方面,都遠不及原作。而且,很多裹屍布獨有的“特質”,往往不是被忽略,就是被故意視而不見。 譬如說在原作中, 影像是“疊壓”在血跡之上的– 或者說影像最重要,最獨特的特徵之一,就是“血跡在下,影像在上”。從實際的操作角度來看,它意味著如果你認為裹屍布是一件“繪畫”作品的話,那麼它的製作過程,就必須和正常的創作步驟完全相反。再說得具體點:如果你是一個畫家,你要表現這個男人的嘴角,鼻翼,眼睛,額頭等多處,因受傷而流血的話,你會怎麼畫呢?你當然是必須先用線條,畫出這個人物的五官輪廓,然後再在其上敷設相應的血跡。但是,一旦你按照這個程序繪製的時候,就會出現“影像在下,血跡在上”這個剛好與原作相反的特徵– ...
作者:思項羽 以賽亞書五十三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以賽亞書五十三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聖經以賽亞書的成書的時間,距離耶穌降生大約720年左右。而其中的第53章,先知預言將來會有一位救世主(彌賽亞)降生,拯救人類。這位彌賽亞,不似任何擁有巨大權勢和武力的征服者,相反,卻是一個卑微的僕人、無辜的受害者。他擔當世人的罪孽,以受苦和自我犧牲,來彰顯上帝的公義和慈愛。然而,他卻將像罪犯一般被人審判,被鞭打、然後處死。 以賽亞的預言後來完全應驗在耶穌身上。根據四福音書的記載,耶穌因為稱自己是彌賽亞而被猶太首領逮捕,並交給當時的羅馬統治者。當晚被羈押於羅馬總督彼拉多的府上,受審之後被定罪。在次日清晨被處死前,又依羅馬帝國懲治死刑犯的慣例,幾乎整晚都在接受鞭刑。 (註1) 無獨有偶,都靈裹尸布上影像上,同樣被發現有鞭刑所留下的眾多痕跡。雖然肉眼不易察覺,但借助攝影,卻可以發現它們如同一条条正在蠕动中的黑色的“毛毛虫”一般,(見右圖)爬滿胸、腹、腿等各部位,令人不寒而栗。這些鞭痕細節清晰可見,數目清楚,大約有120處之多,其中以後背部,尤其密集。 (註2) 針對這些鞭痕,早期研究者維格農和巴贝特都一致肯定:它們有非常特殊的,類似“啞鈴”那樣的形狀,兩頭圓,中間長。(見下圖)它们的颜色和角度,在身体不同的部位上,有相当大的变化。譬如,颜色最深的斑点,是位于大腿、膝盖、胸部等各处,而颜色较浅的,则是位于手臂、腹部、和小腿等部位。維格農認為這是一種“隔空投射”的結果。 除非借助電腦和顯微鏡,這些鞭痕很難被肉眼分辨,尤其是從近處觀看的時候,它們要么模糊一片,要么和背景的顏色融合在一起,沒有明確的邊緣。 註(3)不過,一個沒有受過特別訓練的人,即便是觀察到這些鞭痕,也未必能明白它們究竟是什麼?因為,造成這些傷痕的那個特殊刑具,早在公元4世紀之後,就已經被基督教正式廢止了。 保罗.维格农(Paul Vignon)開始研究都靈裹屍布的時候,起初對這些鞭痕的真實性,是持怀疑态度的。但後來他卻漸漸發現: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刑具所造成的呢?为什么从中世纪的任何藝術作品中,都看不到類似的描繪呢?為什麼中世纪没有一个藝術家,敢將耶穌,畫成這種“全裸”的模樣?這些問題,促使他動手用實驗來驗證。 维格农首先發現:這些傷痕是由一種拉丁文稱為“Flagrum”的皮鞭所導致的(見右圖)。這種古羅馬時期的鞭子,由一根短木柄,及2-3根的皮条組成。但和普通皮鞭不同的是:這種皮鞭的顶端,都系有一個由尖銳的铅或骨頭制成的,哑铃状的“锤子”。当它们击打在人身時,可以將人的皮肉帶出,產生可怕的“血肉橫飛”的效果,同時留下一個有相應形狀的伤口。 註(4) 維格農特地制作了一条這樣的“Flagrum”,又以一根包裹着皱纹硬纸板的木桩,來模拟受刑人。他自己则揮鞭,從不同的角度“毒打”这个“囚犯”。结果,他發現硬纸板上所留下的鞭痕,和自己在都靈裹屍布上所看到的,形狀完全吻合。 此外,他還发现裹屍布的鞭痕,有向上,向下,和水平的三个方向,(見左圖)相當規則。这又為什麼?通过实验,他确认这是因为行刑者的手臂,以肩膀為中心,揮转鞭子,在抽打囚犯身體不同部位,如小腿,后背,和肩部时,所自然產生的角度的變化。這說明這些鞭痕,乃是依照一種自然的、運動的原理所產生的,和藝術家的運筆創作,截然不同。 維格農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了這些鞭痕,如何由一個實際的行刑過程所導致。他說:“鞭打留下這樣的傷跡,好像是使用有短棍和多個皮條的鞭子所造成的。這些鞭子皮條的頂端系著一種金屬的紐扣。如果沒有這中金屬的武器的話,僅僅是這些鞭子的皮條是無法割開人的皮膚的。但是這些金屬的紐扣,會在皮條沒有接觸到皮膚之前首先擊打到人體上。行刑者在揮鞭之后,會立刻立刻收回他的手臂,然后將皮條往上揚起。同時我們可以觀察到的是:在裹尸布男人的后背上,這些鞭傷痕的方向是朝上的,但是在他的兩個小腿肚上,這些鞭痕的方向恰恰相反,乃是朝下的。似乎鞭打后背的時候,是從下往上的傾斜角度打的,但是在中間身體的部分,鞭痕卻是朝一個水平的方向,到了小腿的部位的時候,鞭打的方向變成傾斜地從上往下的方向。這三種不同的形狀的鞭痕,可以通過手臂圍繞肩膀旋轉的方式再現,好像拿著一把刷子撒水是一個道理。” 註(5) 後來,巴貝特(Pierre Barbet), 也証實維格農所指認的“刑具”和“傷痕”的正確性,他還更進一步,通過對傷痕走向高低不平的分析,推測一共有兩個劊子手,一高一矮,分別從左右兩測以相同的手法對受刑人實施鞭撻(見右圖)。從他后背所承受的密集的鞭子落點來看:他應該是全身赤裸,雙手向上被拴在一根鞭刑柱上。除了臉,手,和雙腳沒有鞭痕之外,其它的地方幾乎無一幸免。 註(6) 不僅是維格農和巴貝特,從1978年開始,有更多的科學家,從不同的角度,投入到研究之列。例如著名法醫羅伯特.巴克林(Robert Bucklin)是從人體生理學的角度 註(7);兩位血液化學專家約翰.海勒博士(John Heller)和愛倫.阿德勒(Alan Adler)博士,則是從血液化學的角度 註(8)。當然,毋庸置疑的是,一個歷史性,最權威的結論,是來自1981年,參與都靈裹屍布研究項目的科學家們所發表的集體聲明,它再度肯定了裹屍布的“非藝術”特性:明確指出它 “來自一個受鞭傷,然後被釘十字架的真實的男人”。 註(9) 在此之後,依靠電腦圖像強化技術,對都靈裹屍布影像進行分析,也取得突破性進展。意大利古罗马史研究学者,菲利尔拉大学(University of ...
作者:思項羽 都靈裹屍布圖像,與其它所有攝影及繪畫作品都不相同的一個最根本特征,乃是它的三D,立體的屬性。如果你用肉眼看,它和其它的照片一樣:都是二維、 平面的圖像。但如果使用特殊的儀器,或電腦三維軟件來觀察的時候,它的圖像,就會立刻出現一種奇妙的變化:一個凹凸不平、有高低變化的立體“物像”會展現 在我們的眼前。一如我們觀看一部3D電影,那樣,當我們戴上特制的墨鏡的哪一剎那,銀幕上原本是平面的物像,會立刻顯示出一種遠近、深淺的空間的變化,產 生所謂的“立體”感。 都靈裹屍布就具有這樣的特殊效果。下面這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記載著幾個科學家,當年是如何在無意當中發現了這個的秘密的: “1976 年,都靈裹屍布的研究學者,物理學家約翰.杰克森博士,艾力克.蔣伯博士,連同肯尼斯.斯蒂芬牧師,蓋爾.查特,彼得.舒馬赫幾個人,一起在美國新墨西哥 州的桑地亞科學實驗室。他們將都靈裹屍布的一張圖片,輸入到一個叫 VP-8 的電腦影象分析儀(見左圖)裡面進行解讀,然而使他們大吃一驚的是:這個電腦分析系統出現了一個三維影像。原來,都靈裹屍布,和其他任何照片和繪畫作品都 完全不同,乃是被輸入了三維空間密碼的” (註一) 其 中的主人公是物理學家彼得.舒馬赫。他是這個VP-8 電腦影像分析儀的發明人。他的這個機器功能,很有點類似於看3D電影時所戴的那個鏡片,可以將帶有三維的圖像信息的影片還原。美國的噴氣動力實驗室 (JPL)使用彼得所發明的這套儀器設備,原本的目的,是將衛星所拍攝到的月亮環形山的黑白底片,還原成好像沙盤一般的實際地貌的模樣。(見友圖)但是他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台儀器卻還有比這更大的用途。 彼得本人,13年之后,才正式地發表有關這次意外發現的研究結果。題目叫《都靈裹屍布所產生的攝影測距式反應》(註二)。他回憶說: “在 這之前,我從來沒有聽說過什麼都靈裹屍布,在這一刻之前,我也不知道我在看什麼?然而產生的結果,卻和我過去使用V8分析儀處理過的所有東西都不一樣,在 這之前,和在這之后,我再也沒有看到類似的結果了。只有都靈裹屍布,會經由V-8圖像分析儀的等角投影原理,產生這種三度空間的影像(註三)。(見下圖) 按 彼得的解釋,這台V-8影像分析儀的工作原理,是將圖片上的影像轉變成許多的“光子”(Photons),發射到電視攝像機的某種敏感物質上,轉化成電子 束(Electronics)。影像上越是明亮的部分,產生的電子就越強,反之,影像上越暗的地方則產生的電子束就越弱。依靠這種強弱不同的電子,就可以 將帶有三維圖像信息的那些影像還原。 但是一般的攝影或繪畫,因為不攜這種具有三維特性的“細節方面的信息量”(註四),自然就不可能產生任何立體的效果。這就好像一部普通的電影,即便我們戴上3D墨鏡,所看見的影像,依然和普通肉眼所看見的,並不會有任何的差別。 彼得的對比測試,自然也包括自稱的 “都靈裹屍布裹屍布復制品”, 結果發現 它們在V-8儀器中顯現出失真、扭曲圖像. 有一幅意大利的“仿品”,甚至出現人的面部輪廓,高過鼻子的怪模樣 (見友圖)。 因此他說: “都靈裹屍布幾乎完全不可能是出於人的制造,狡猾的密制,或偽造,任何一種都不可能。沒有任何一種方法,沒有任何一種模式,沒有任何一種藝術家的技能,迄 ...
作者:思項羽 耶穌的身體上有幾個“非祂莫屬”的獨特印記: 分別是荊冠、矛傷、鞭痕、及釘痕。根據聖經的記載,耶穌右肋的矛傷和手腕上的釘痕,甚至在耶穌復活之後,都依然被保留著,而且他還有意地將這些“記號”,顯示給一個不相信自己已經復活的門徒多馬看。照理說,復活之後的身體,早已“脫胎換骨”了,但這些舊傷痕為何被有意保留下來呢?難道它們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嗎? 都靈裹屍布男人的左手腕下,有一快非常明顯的血漬,顯示這似乎是被一個尖銳的硬物貫穿之後而留下的傷口。而右腕是否同樣有一個類似的傷口?我們憑肉眼似乎無法直接觀查到。但從他兩小臂上,各自有兩道鮮紅的血流痕來判斷(見友圖),毫無疑問,那裡也一定有一個類似的創口。 而這個男人的左右手掌也非常奇怪:它們都只有四個手指頭,大拇指卻似乎神秘地“丟失”了。如果這是一幅繪畫作品的話,我們可以幾乎可以毫無疑問地肯定:畫家在這裡出現一個不可饒恕的疏失或遺漏。 創口、倒流的血痕、四指手掌,我們可能要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它們反映一個什麼樣的真實的情境呢?它們是否就是這個男人,生前曾經遭受酷刑所留下的證據呢?反過來說:如果有人認為這是一個“藝術創作”, 那麼這些被“精心描繪”的細節,又要表達一個什麼樣的主題? 法國的外科醫生皮爾斯.巴貝特,是這個研究領域傑出的開拓者。由於職業的關係,在上個世紀30-40年代期間,曾經大量地為戰場上的士兵,實施包括截肢在內的各種外科手術,因此他後來所進行的針對性實驗,很多都是以“活體”來完成的(見左圖) — 包括使用剛截取下的手臂或腳掌(在人體神經尚未完全死去的情況下),或者是那些剛過世的死者。這種得天獨厚的條件,賦予他後來的研究結論,有一種其他人所無法企及的實證權威性。 裹屍布男人是否是死于十字架酷刑所导致的各种並發症?這当然是巴贝特研究的重点,也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他在1950年所发表的《一个医生在各各他山》這部經典專著中,他深入地探討一系列與此相關的人體生理反應及後果:包括創傷、外出血、內出血、中央神經受損、痙攣、手足搐搦、肺積水、心包積液、窒息、死後出血等等,一個十字架受刑人,肯定會經歷的一個逐步升高的,不斷惡化的病變過程。 這個連鎖反應的起始點:可能是手腳出血,以及鞭傷的炎症。但也有可能是出於其它的原因。數小時或數天之後,受刑人就會因這些漸漸發展出的各種並發症而死亡。而巴貝特的研究則表明:痙攣所導致的內出血和窒息,才是最可能也最直接的死因。而這一切,都是從手腕上的那個創口而開始的。故此,巴貝特花了很多精力,重點研究手腕上的傷口,如何導致了下面一系列的連鎖性病變? 巴貝特首先從男人前臂,從手腕部一直延伸到肘底端,那兩道鮮紅的血流痕(後來被稱為“雙流痕”)上,發現了他被釘十字架的“鐵證”。這兩道血流一粗一細,呈現奇怪的,由低到高的“倒流”狀。而按照一般重力學的原理,如果手臂是自然下垂的,那麼血跡的流向,就應該是剛好與此相反的。因此這裡只有一種情形,可以解釋這種“反常”現象:就是這個男人的手臂,應該是被向上吊起來,高過頭頂的,並且被釘死在一個硬物上。這時候傷口的出血,既不會太多,也不會太快,而是一點一點地滲出,依照重力的原理,從手腕背,緩緩流向肘底,凝結,或滴落到地上,最終就形成了一條我們目前所看到的,彷彿是是由下到上的奇怪的“血徑”。而這樣一種獨出心裁,漫長而痛苦的死亡過程,除了釘十字架之外,人類目前沒有第二種已知的酷刑,具備上述的特徵。 巴貝特準確地計算出,當雙臂向上伸展,達到和身體中軸線形成一個大約65度的夾角時,血流的走向,就恰好形成裹屍布影像上的那種路線。那麼說明十字架的受刑人,雙掌被釘之處,是位於鐘錶上10點和2點位置上(註一)。 但為什麼裹屍布男人的手臂上,會有兩條這樣的血徑呢?這也是巴貝特非常想要知道的。因為在他之前,還沒有任何人合理地解釋過。他測量到這兩道血流,和身體中軸線之間的夾角,分別是65度和55度,換句話說,血流在行進的過程中,曾經出現路線稍許“改變”的情形,這又是為什麼呢? 這裡同樣只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這個人的身體,在十字架上不斷地重複著一個“舉起-落下”的動作,以至於他的手臂和十字架之間的那個角度,也在不斷地發生改變。或者,用後代科學家們的話來說,就是一種類似“拉鋸”(Seesaw Motion)般的(註二),機械的動作重複。其背後的生理機制,後來巴貝特通過實驗發現:乃是由抽筋和肺氣腫所導致的。為了呼吸,受刑人必須不停地以腳釘為支撐點,將身子挺起來,吐出肺部中所積累的二氧化碳,吸入空氣。但是這種將身體抬起的姿勢,受刑人不可能支持得太久,他的身體很快還要再垂落下來。直到最終,當受刑人精疲力盡,再無力挺身的時候,就會因窒息而亡(註三)。而羅馬士兵,有時候為了加速受刑人的死亡,也會採取打斷小腿骨的方式,使受刑人因無法挺身,而立刻死亡,這一點,我們下面還要詳談。 而手腕釘痕的位置,巴貝特也發現:它和一般人的常識和想像,大相徑庭。 17世紀之前幾乎所有的畫家,在描繪十字架上的耶穌時,都會以掌心,作為釘子進入的位置,(見下圖)而且,這種畫法一直延續至今。但都靈裹屍布男人釘痕,卻是位於手腕部。這是為什麼呢,難道,這裡有什麼我們所不知道的秘密嗎? 巴貝特真人實驗的結果:他發現如果釘子在掌心的位置,它所能支撐的最大重量大約只有100磅。一但超過這個上限,那麼整個手掌,在10分鐘之內就會被撕裂開來(註四)。而裹屍布上的男人,他身高至少在1.75米之上。按照巴貝特的估計,體重可能有240磅。如果釘子上從他的手掌心超過的話,那麼過不了一會兒,他整個身體就會從十字架上脫落下來– 這對於一個職業的,執行過很多類似的死刑程序的羅馬劊子手來說,是一個絕對不可能犯的低級錯誤。那麼唯一一個可能的位置,巴貝特發現,就是位於手腕腕中間一個叫做“底斯托得空間” (space of Destot)的位置(見下圖),這裡由於沒有掌骨的障礙,釘子將會十分容易進入。相連的腕骨和掌骨雖然會被撐開,卻不會折斷或撕裂,因此整個身體,就可以被可以牢牢地懸掛在十字架上(註五)。 那麼,為什麼裹屍布上的男人只有四個手指頭呢?這或許是巴貝特最有名,也最具有說服力的一個發現。在此之前,沒有任何人,令人信服地從解剖生理學的角度,解釋這個現象。巴貝特發現很多對此困惑不已的中世紀的畫家,往往在他們的繪畫中,將這個“遺失”的大拇指給補畫上去。而巴貝特自己,在此之前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直到有一天,他偶然使用一個剛剛截取下來的手臂做實驗的時候,才不經意地發現了其中的奧密。巴貝特在他的著作中,是這樣描述的: “但是我所做的這些實驗,還有另一個非常令人吃驚的事情在等待著我。我前面已經強調過這一點,就是這些手臂,都是在做手部的手術的時候被截取下來的,它們都還有生命。現在,在第一例的實驗中我已經觀察到了,其后又多次地觀察到:每當釘子從腕肘的這個柔軟的部位被正面釘進去的時候,手掌是朝上的,大拇指立刻就會劇烈彎曲,並向掌心收縮,這是由於手掌的肌肉痙攣所導致的。情形就如同我們在裹屍布上所看到的一樣。而其它的四個手指頭卻隻會有非常些微的彎曲。這個現象極其有可能是刺激手腕肌腱,所導致的反射作用。” (註六) 換句話說:當釘子從裹屍布男人手腕中央的“底斯托得空間”穿過的時候,他的大拇指,因為中央神經(Median Nerve)的破壞,而出現向掌心内弯曲收缩的現象,再加上去世時所產生的“屍僵”現象,導致他的大拇指看起來就似乎是“消失”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影像上會看到這個男人只有四個手指頭的緣故。難道一個中世紀的偽造者,會有如此超前的人體生理學的知識? 對此,英国的历史学家爱恩.威爾遜後來在他著作中說:歐州的聖像繪畫藝術,一直到18世紀的“巴洛克時期”,才有極其少數的藝術家,首次描繪出耶穌手掌釘痕的準確位置。而在此之前,上千位的中世紀藝術家的作品,都是基於“想像”而不是科學的精確,將釘痕的位置描繪於掌心的正中央。但是在巴洛克時代,由於都靈裹屍布之前已經有定期的展出,藝術家們這才或多或少,有機會發現都靈裹屍布上的這個奧密。但是如果說有一個“狡猾”的藝術家,早在14世紀,就已經無師自通地掌握了釘痕的位置是在“底斯托得空間”;它會產生“雙流痕”血跡;大拇指會因為“中央神經”的傷害而內缩…等人體生理學的知識,則這樣的“相信”,未免不蒂于是痴人说梦(註七)。 (見下圖) 巴貝特還證明:由於中央神經不僅僅是一個運動神經,同時也是感覺神經,因此裹屍布男人所受的,就是一種極其疼痛的,可怕的折磨。按照巴貝特的解釋,正是手部的這個中央神經的破壞,導致了受刑人後來的一系列並發症:包括性進行的痙攣,手腳抽搐、肺氣腫、以及最後的窒息(註八)。因此,毫無疑問可以肯定的是: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來自手腕上的這個傷口。 相比於手腕的釘傷,巴貝特發現:雖然腳掌上的釘子沒有那樣“致命”,然而卻是一個延長受刑痛苦的關鍵。劊子手會將受刑人的雙腿向上拱起大約30度左右,這時候整個腳掌,就可以被五指分開地平置於十字架的立樁上,一根釘子很容易從腳掌的軟骨中間橫貫而過。而正因為雙腳有那樣一個30度左右的“拱起”,因此受刑人才有可能依靠一個向上挺身的動作,來減輕自己手腕上那個向下的拉力,同時降低痙攣,增加呼吸。然而,裹屍布男人的雙腳掌被釘的方式,也完全迥異於中世紀古老的觀念:譬如在中世紀的繪畫裡面,耶穌的雙腳通常是分開被釘於立樁的兩側;或者右腳掌被置於左腳掌上,而身體重量的支撐點,很多畫家都會想像有一塊所謂的“腳墊木”(Suppedaneum)(見友圖)。但巴貝特指出:這些藝術的“想像”,都不是真實的歷史。實際的情況是:耶穌左腳掌,是被置於右腳掌上方的,劊子手用一根長約4.5英寸(11.43厘米)的釘子,直接將它們釘牢在立樁上,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腳墊木”,也不需要(註九)。 巴貝特對十字架犧牲者的生理反應的研究,30多年之後,被一個極其偶然的考古發掘所證實。 1968年,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古墓當中,一個名為約哈南(Johanan)的年輕猶太男人的遺骨被發現,他年約25-28歲,與耶穌同時代,亦死於十字架。出土時,他的右跟骨(right ...
作者:思項羽 耶穌的“十架之難”,根據福音書作者們的記載,包括一系列的酷刑。從禮拜四深夜他在客西馬尼園被逮捕,到次日清晨九點左右被釘上十字架,耶穌至少曾在三個不同的地點被提審:分別是猶太大祭司該亞法的府上;猶大分封王希律安提帕的住所;以及最後被定罪並處死的羅馬總督彼拉多所駐的軍營。在他被釘上十字架之前,他所遭受的刑罰包括被掌刮、杖擊、吐唾沫、鞭答、戴荊冠、和背十字架等。 羅馬兵丁強迫耶穌戴“荊冠”,是一個看似偶然的,突發小插曲。(註一)因為耶穌曾當着猶太大祭司該亞法和羅馬總督彼拉多的面,承認自己是“以色列的王”,是彌賽亞, (註二)這就極大地冒犯了許多人。那些在現場負責看守的羅馬兵丁,因此也臨時為他“就地取材、量身定製”了這件獨一無二的“王冠”。雖然聖經是以極其樸實的白描記敘說:“士兵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戴上”,但是透過聖經作者這種平白的直述,我們還是不難揣摩到羅馬兵丁這個行為背後的潛台詞:一個即將被極刑處死的卑賤的犯人,怎麼還敢聲稱自己是至高的君王,是救世主?這豈不滑稽可笑之至嗎? 這原本是一個沒有什麼意義的“小道具”,誰也不會想到它日后會成為基督教一個重要的符號。與十字架類似,“荊冠”也是一個神聖的象徵(見左圖):它代表耶穌既是那位至高無上的“救世主”,同時也是一位卑微受苦的“僕人”。它的符號意義,在於深刻而直觀地表達出了耶穌生命中,一些看似完全矛盾的“反合”特質:譬如榮耀和屈辱、大能與卑微、永生與死亡等。 如果當年羅馬的兵丁,沒有“一時興起”,給耶穌戴這頂“荊冠”,或者耶穌不是戴著它死於十字架的話,那麼今天的基督教,會是什麼樣子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設想一個頭上沒有荊棘冠冕的耶穌?這可能嗎?雖然歷史不可能“假設”,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少了這頂荊冠,上帝的救恩就會一個缺了角的玉璧那樣,令人遺憾。我們真的無法想像一個沒有人類至羞、至殘、至痛的苦難經歷的“救世主”。 無獨有偶,裹屍布男人头部的前後,亦有許多刺目,凝固的血流痕(見右圖),和耶穌被戴“荊冠”遭遇看上去極其吻合。這些血痕,或明或暗,或細或粗,各有不同。它們的數目,依據美國醫學家S.羅丹特博士(Dr. Sebastiano Rodante)估計,加起來至少有30道之多。 (註三)但它們流淌的方向,都明顯遵循地心引力的原裡,有一個自上而下的,自然的走勢。傳統上,絕大多數基督徒想到“荊冠”,總是將它和一個“中空”的花圈聯繫在一起,但是裹屍布男人頭上的這些血痕,卻更像是一只“倒扣的碗”(見左下圖)- 也就是說,出血點不僅包括前後额,甚至還包括了颅顶的部位。只不過是:他前額的血痕,大多數形狀都極其清晰,邊緣規整(譬如左眉上方的那道呈“倒3”形的粗大血流痕)。但後腦的血渍,卻因為和頭髮粘連在一起,而呈模糊的“片”狀 。可能有極多的出血,是被掩蓋在頭髮之下,而無法被目睹。(見右下圖) 當然,人們首先會感到好奇和懷疑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些血流痕,真的是自然,而非人為製作的嗎?接下來,人們還有可能會問的第二個問題是:即便這些血流痕是真實的,有什麼樣的證據,顯示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是公元一世紀,地點是在巴勒斯坦地區呢?而就算以上的這兩個難題都有了完美的解答,人們也還是可以發現:最終也是最難的一個問題在於:這些血痕,如何與“耶穌戴荊冠”的聖經記載相對應?有沒有可能,這是另一個在歷史上完全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的“無名的犧牲者”?他也是一個真人,他也曾同樣戴荊冠,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 百年間,不少西方著名科學家試圖解開其中的謎團。撇開其它領域不計,僅就醫學一項而言,針對這些血跡的生理、解剖特徵,曾公開發表過相關研究報告的醫學博士和生理學家,就不少於24位以上。 (註四)根據美國刑事律師安東報告,這些科學家一致肯定:包括頭部在內,實際上全身的血流痕,都是身體傷口“直接接觸亞麻布所留下的”,它們具有“解剖學上完美無瑕的特徵”。 (註五)換句話說:這些血跡,都不是使用某種“工具”,進行塗抹或繪製,所留下的結果。 最早對這些血流痕進行觀察研究的著名西方學者,當然首推30年代著名的巴黎外科醫生巴貝特。他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從生理學和解剖學的角度,證明这些血流痕,在細節方面的完美和精確無誤的程度,已經遠非任何藝術家的想像力所能企及。此外,依靠辨別血跡的生理特徵,巴貝特告訴讀者很多他們肉眼所看不見的“隱藏的故事”。 比如,對比裹屍布男人前、後腦的血跡,我們會發現他後腦的出血,要比前額多很多。但前額的血流痕,其邊緣,卻比腦後的更清晰。(譬如左額上方,那一道“倒3“型的血流痕)這是為什麼呢?巴貝特指出:這是因為十字架上的受刑人,為了保持呼吸,必須不停地挺身仰頭所造成的。每一次仰頭,荊冠就會觸碰到十字架。荊刺也會反复、不停地刺戳他的頭顱,越扎越深,出血也不會停止。最終,大量的出血就和頭髮粘連成一片。 (註六) 而前額的出血,相對來說就比較緩慢。血流從靠近髮根的地方開始往下流淌,中途會因碰到額上的皺紋,或荊刺的阻礙,而出現略向左或向右側的偏離。同一處傷口的出血,會在底部形成凝結,並且漸漸增厚、變粗,最終干固。因此,前額部分的血流痕,其邊緣就特別鮮明,輪廓突出。巴貝特強調,像這種只有醫生才明白的血液凝結的生理學特徵(Physiology of Coagulation),一個藝術家無論如何是不可能想像得到的。(註七) 人們或許還有發現:這些血流痕的顏色,有些特別鮮明,另一些則比較晦暗。這又是為什麼呢?這是否和出血時間的長短有關?還是另有別的原因? 巴貝特沒有特別解釋這個現象,但是後來的許多醫生和生理學家們都一致同意:這是因為人的頭顱頂端,動/靜脈血管的分佈極其豐富,(見左圖)如果某個傷口的位置,剛好位於一個動脈血管之上,那麼出血就會顏色呈鮮紅,但如果另一個傷口的位置,恰位於某根靜脈血管之上,則血流會呈暗紅色。美國弗州联邦政府律师法兰克.崔立比(Frank C.Tribbe)在他的書裡指出:(註八) “他们(译者按:指多位科学家,巴贝特;美国的犹太血液学家爱伦.爱德勒;法医弗雷德里克;和法医罗伯特.巴克林等)在观察之后得出一致的结论:额头上每一道的血流都有独特的特征,或动脉,或静脉,与荆棘所扎入之处的血管类型完全一致。他们指出:由于心脏的的脉动,动脉血从伤口快速涌出,极易于识别。相反的是,静脉的血更厚,血流更缓,更平稳,也更快凝固。而罗丹特博士的观察则更令人惊奇,他指出我们对人体动脉,静脉两套血液循环系统之间差异的认识,最初的发现乃是始于1593年,由安得里亚.凯斯皮洛最早提出。因此这个事实再次说因此这个事实再次说明,裹尸布影像上秘藏的这些资讯,中世纪或更早前的一个艺术家或伪造者,根本不可能知道。” 以那道著名的“倒3”型血流痕來說(見右圖),它本來應該是垂直下落的,但什麼卻呈現這種獨特的彎曲路徑?而且為什麼它的邊緣,輪廓如此鮮明突出?一位有20多年裹屍布研究經驗的美國醫生吉爾伯特.拉沃伊博士 ( Dr.Gilbert.S.Lavoie), 曾經做過過數組有趣的類比試驗,結果他發現:沒有凝結的新鮮血漬,不會產生類似的效果。它們雖然可以被轉移到裹屍布上,但所形成的“血印”,邊緣卻相對模糊,暈散。遠不如這道“倒3”血痕那樣清晰。(註九) 要形成這樣的血痕,拉沃伊博士發現:必須是在出血之後,1.5-2小時的這個“最佳時間段”內。因為從人體釋出的血液,會在半小時之後,出現“血凝”和“血清”分离的現象。红血球會将淡黄色的血清释出,聚结在血凝块的周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