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法利賽教門面具》 —— 古希伯來文本《馬太福音》新知(3、4、5)
第三部分
從“人造誡命”到《馬太福音》的成書語言
一、第五宗罪:人造的誡命
法利賽主義的第五條教義(principle)和第四條非常相似。第五條教義是人造的誡命,該法令用希伯來語說是Takkanah。Takkanah是法利賽人的第五條行為規範,實際上拉比們對這個字還有一種稱呼叫“拉比的誡命”。
拉比們將口傳妥拉清晰區分為兩類。一類是衍生於妥拉的律法(law)(我將用第三條教義他們的”非理性詮釋法”來講述)。另一類是衍生于傳統或拉比教義的律法(law)[1]。事實是,他們有時無法區分某條律法(law)到底是由傳統習俗而設立的,還是由拉比們坐在一起設立的新法令,這二者是頗多關聯且相似的。但是在它們和第一類衍生於妥拉的律法(law)之間,即使用“非理性詮釋法”來看,依然有著非常明顯的區別。
Takkanah或“拉比的誡命”的一個經典例子是“洗手”。因為《口傳妥拉》(oral law)賦予拉比絕對的權威來制定新法令,他們擁有神聖的天賦權力來制定新法令。因此,他們這樣讚美主,“神聖之主,宇宙之王啊,用祂的誡命潔淨了我們,指示我們洗手……”。拉比們非常清楚上帝從未指示他們洗手,但他們這麼做的意思是說,上帝指示你們遵從拉比們,通過遵從拉比,你就遵從了上帝。它是在說,你每次坐下進餐時洗手,你實際上是在宣告拉比制定這些新法令的天賦權威。
附屬於《口傳妥拉》的《米德拉什》[2]這樣說道:“任何人不可以說,因為長老的誡命不是來自妥拉,所以我就不聽他的。你不可以這麼說,因為全能者對這樣的人說‘……’”。現在他們讓上帝動口講話了:“我兒,不可!你要遵從他們規定的一切事!”接著,它引述申命記17章11節,“如經上所記,‘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
如果查考申命記17章,會發現它不是在講論法利賽人或拉比,它真正提到的是,聖殿的大祭司和先知性的審判官。若有難斷的案子,如果低一層的審判官——記得摩西任命了下層審判官,一層層地任命,因為他無法親自為每件事斷案——說他不知道律法是怎麼規定的,這個案子太難斷定了。那麼,他就來到聖殿大法官面前,或來到聖殿大祭司面前。
這不是在談論法利賽人或拉比,而是指這難斷的案子必須由大祭司用烏陵和土明來斷定(烏陵和土明是一種先知性的器具)。然後大審判官去求問上帝答案,他絕不會胡編亂造,因為上帝的確會告訴他答案。這是合乎聖經的詮釋。
但是拉比們將這一點運用在自己身上,因為上帝沒有對他們說話,而他們卻有自己的說法。然後《米德拉什》繼續說道:“請記住,全能者上帝正在這裡講話……”它繼續說道:“甚至連我也要遵從他們的法規,”——甚至上帝也要遵從拉比的法規。它引用的是約伯記22:28[3]。其實這和拉比的權柄毫無瓜葛,也和上帝必須遵從他們毫無聯繫。但是這裡的教義(principle)是,上帝賦予拉比絕對的權柄,他們不僅可以詮釋聖經,還能制定新法令,而且根據《口傳妥拉》,上帝本身必須遵從這些法令。
二、五宗罪小結
現在,為了對法利賽主義有概覽性的瞭解,我們來看看法利賽主義的五條教義:
第一條,兩個妥拉,即《書面妥拉》(《摩西五經》)和《口傳妥拉》[4];
第二條,拉比的權柄。拉比有解釋聖經的絕對權柄,上帝沒有解釋權,只有拉比有解釋權;
第三條,非理性詮釋法,即對聖經經文的非理性或極端詮釋和斷章取義;
第四條,被聖化的傳統,比如猶太帽;
第五條是Takkanah人造的誡命,如洗手。
三、因人的遺傳,犯神的誡命
很有趣的是大約一周前我談到這個,講完後一位女士走過來問我說:“尼希米,您談論法利賽主義的五條教義時,您並不是在指法利賽人,您是在說我的基督教教派,對吧?”我對她說:“您知道,我教導的東西來自我的親身經歷,我其實對您的基督教派別一無所知,但是如果恰好說中了你們,您一定要先穿對左右鞋,而且不要先繫鞋帶兒。”
現在,為了更多了解法利賽主義,我們回到馬太福音15章,看看裡面發生了什麼。法利賽人過來跟Yeshua(耶穌)說,你的門徒在踐踏長老們的傳統,因為他們吃飯前不洗手。就是我們之前看到的那個儀式,這件事究竟是怎麼回事?在第三節中Yeshua(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那麼,法利賽人是如何觸犯神的誡命呢?——通過他們的遺傳(傳統);法利賽人的傳統又是如何觸犯神的誡命的呢?——他們加添了妥拉!申命記4:2,申命記12:32,箴言30:6都禁止我們加添妥拉。通過給妥拉增加律法和洗手的誡命,這就是觸犯了神的誡命。
Yeshua(耶穌)繼續講到第六節,祂對法利賽人說:“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法利賽人是如何廢了神的誡命呢?這是我在當今的以色列每天能見到的現象。人們第一次來以色列,大多會被一件事驚訝到,就是大多數以色列的猶太人不守安息日。如果您問詢普通以色列人為什麼不守安息日,他就會回答你說,守安息日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我的回答是,我終生都在守安息日,為何你做不到呢?
他會告訴你說:如果我守安息日,我這也得做那也得做,而且我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他列出來的每一條,都是人造的傳統(或“人的遺傳”)和律法(laws)。法利賽人把這些重擔強加在這個民族身上。而這些重擔,普通人總是難以區分哪些是造物主指示我們的誡命,哪些是法利賽人指示我們的人造律法。因此,他們就完全放棄了,說我們做不到。通過要求人們遵行這些人造的律法,法利賽人就廢掉了上帝的誡命,他們使得人們不可能做到遵行妥拉。
由於我一直在遵守安息日,我的親身經歷表明,守安息日是一件愉快的事。守安息日是一種快樂。只是當你把這些人造律法和規條加進去的時候,守安息日就變成難以做到的了,成為一個負擔——這就是法利賽人如何廢掉了上帝的誡命。
我們在馬太福音15章這裡可以清晰看到,Yeshua(耶穌)在告誡門徒,不要跟從法利賽人的人造律法。祂在第七節經文說道,這是很有趣的一段話。祂說“假冒偽善的人哪……”祂在講法利賽人,“假冒偽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那麼我們現在曉得祂說的“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是什麼意思了,這個就是法利賽主義。他們的《口傳妥拉》和人造權威甚至淩駕于上帝的權柄之上來詮釋聖經。他們的Takkanah和被聖化的傳統(或遺傳),就是教導人的誡命和教義。
我開始讀到這裡的時候,它以與眾不同的方式引起了我的興趣,原因是馬太福音15:9實際上是對以賽亞書29:13的解釋。以賽亞書29:13實際上是在說,Mitzvat anshim melumada(希伯來文),翻譯過來就是(有多種譯法)“學得來的人的誡命”或“通過死記硬背學到的人的誡命”。我之所以對其感興趣是因為,我知道迦來特派(Karaite Jews)在整個歷史上,就是嚴格遵從《希伯來聖經》(《塔納赫》)的猶太人。他們在法利賽主義被人發明的那一刻,就一直引述以賽亞書23:13的這句經文,來談及法利賽人。
我認為很有意思的一點是,Yeshua(耶穌)在一世紀也用同一節經文來說法利賽人。過去當我和遵從妥拉的朋友坐在一起時,幾乎是不假思索的對他說,“他(這裡指Yeshua(耶穌))看上去就像一個迦來特派(Karaite)的人”。我問他作何感想,一開始他感到被冒犯,說,“迦來特派人,那是中世紀的某個猶太教派啊,Yeshua(耶穌)又不是那一派的人,你這是試圖混淆祂的身份……”
我看得出來他不懂希伯來字Karaite的含義。我跟他解釋說,Karaite這個字實際是來自希伯來語Kara。Kara是《希伯來聖經》(舊約)的古希伯來語說法。大家多數人都知道現代希伯來文Tanakh,Tanakh代指先知律法書信的首字母縮寫。Tanakh僅僅在過去幾百年才開始使用。而《希伯來聖經》的古希伯來文字是Kara,它的變型是Mikra。今天的以色列仍在使用Kara或Mikra,既然Kara的意思是《希伯來聖經》,那麼遵從《希伯來聖經》的人被稱為Karaite,迦來特人。
之前我給大家解釋過,作為一個迦來特派的人,我只相信舊約聖經。您會心想,不是所有猶太人都相信舊約聖經嗎?現在您就明白了,今天許多猶太人相信《口傳妥拉》。當我說我是迦來特派人的時候,意思是我只相信《希伯來聖經》(Tanakh,《舊約》),而不是法利賽人發明的《口傳妥拉》。
歷史上通常用Karaite這個詞來區分哪些是遵從《希伯來聖經》的人,哪些是遵從拉比或法利賽人《塔木德》的人。當《塔木德》在大約西元500年被寫好之後,就開始在猶太人世界傳播,許多猶太人欣然接受,宣佈他們是《塔木德》跟隨者或塔木德人。與此同時,另外的猶太人問,“《塔木德》《口傳妥拉》到底是什麼東西?我們祖先只知道Kara(《希伯來聖經》),我們就是Karaites(遵從《希伯來聖經》的迦來特派人)。”以上就是Karaite這個詞的含義。當我說,Yeshua(耶穌)聽起來就像個迦來特派人,我想說的是,祂似乎在告訴人們回歸妥拉,而不是跟隨那些法利賽人的人造律法。
四、考證新約的成書語言
那麼,既然我們理解了馬太福音15章,我們就會有一個疑問。因為在馬太福音15章Yeshua(耶穌)明確警戒門徒,不要跟從法利賽人的人造律法和遺傳。但在馬太福音23章祂卻說他們有摩西的權柄,“……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這裡到底在講什麼?馬太福音15章和23章,很明顯地在英文閱讀層面產生矛盾了。當我首先開始研究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先查考希臘原文,發現希臘文和英文意思一模一樣,這對我沒有任何幫助,那時我幾乎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1、證據一:希伯來語法充滿於新約聖經
我找到母校希伯來大學的一位同事,他是新約研究方面的資深專家,我問他能否給點指引,好讓我找到解決疑惑的途徑。他就對我解釋說,有的學者認為新約不是用希臘文寫的,而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我想這個很有意思:“為什麼你認為新約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呢?”
他解釋說,新約裡面有的地方會發現稱之為希伯來語法(Hebraism)的東西。希伯來語法是希伯來人的思維模式,被逐字逐句翻譯為希臘文。當你讀這些希臘語的時候,聽起來語法不通,像是外國人翻譯來的,意義不通。
我以英語語法為例來向您解釋什麼是希伯來語法。在英文中我們有句話叫“死僵了”(dead as a doornail)。試想如果我把dead as a doornail直譯為中文,中國人會讀到“死的像門釘一樣”時會想:死亡怎麼會是門釘呢?這是啥意思?這在中文裡意義不通啊!就我對中文的瞭解來說是沒有意義的,當然它在希伯來文裡也意義不通啊。
這就是希伯來語法的特別之處。它的表達方式和思維模式被翻譯到希臘文之後,在希臘文裡面是意義不通的。您去讀新約聖經的某些部分,可以清楚看到它是由希伯來文翻譯過來的。當我開始閱讀希臘文的馬太福音、馬可福音、使徒行傳和啟示錄時,我看到裡面充滿了希伯來語法,更像是從希伯來文翻譯過來的。
當時我還不懂,這對我在馬太福音23章的疑惑有何幫助。假如說這些書是以希伯來文寫成的,那麼,我們先來看看這本《新約希臘語標準語法》是怎麼說的。
《新約希臘語標準語法》,作者是布拉斯和德布倫納(Blass and Debrunner),這是世界上任何神學院都在用的語法教程。它說道,“許多希臘語不會用到的表達方式,-比如dead as a doornail(死僵了)之類,肯定被悄悄混入了對原始閃米特語的忠實書面翻譯裡。”因此學者們普遍認為,新約某些章節是用閃米特語寫成,並被翻譯為希臘文的。而學者們之間的爭論在於哪部分新約章節、多少章節是閃米特語寫成的,是閃米特語中的阿拉伯語還是希伯來語。
我在本篇資訊結束時,將對亞蘭語的問題稍作論述。但是大家公認的是,新約中的一定章節是用希臘語之外的語言寫成,然後被譯為希臘語。當我研究這些的時候,心想,又是希伯來語法,又是希臘語的新約,我就回到希伯來大學的同事那裡,問:“你給我的家庭作業非常有意思,但它如何能對我有所幫助呢?”
這是我的狗狗的照片,我以為在這種高強度的語言學討論環節,插入這張圖會起到幽默輕鬆的效果,這大概就是我去找他時候的表情,我的狗其實和這件事毫無關聯,她是只非常美麗的狗狗。
我就看著我的同事說:“馬太福音23章,它和用希伯來文寫成的新約有何關聯呢,它對我沒有幫助啊!我不知道它的希伯來文。”然後他說:“哎,尼希米啊,我忘記告訴你最重要的一點了!”
2、證據二:《Shem-Tov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的發現
他忘記告訴我什麼了呢?這最重要的部分是,馬太福音的希伯來文版本仍存在於當今世界!今天人們把它稱為《Shem-Tov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
它以一位生活在14世紀西班牙的拉比而命名,這位拉比名叫Shem-Tov Ibn Shaprut。他生活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時代,那是一個因辯論而遭災的時代。該辯論是由天主教徒公開強加在猶太人身上的,猶太人不得不在天主教面前維護自己的宗教,而猶太人贏得辯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旦輸掉辯論,他們就被迫改信天主教。如果他們贏得辯論,通常他們不得不逃離西班牙,因為他們的獲勝羞辱了天主教信仰。那麼,多數猶太人都同意逃離是更好的選擇,而不是被迫改信天主教。周間任何一天都可能改信一次,而周日要改信兩次天主教。
Shem-Tov Ibn坐下來說,我想贏得這次辯論,就不必變成天主教徒了。他坐下,寫了一本書叫Even Bochan,翻譯成英文就是“試煉之石”(Test Stone)。他系統梳理了猶太人在辯論中可能用到的論點。很有意思的是,其中一個主要論點是,系統性地查究Yeshua(耶穌)說的話,來證明天主教徒怎樣偏離了Yeshua(耶穌)說的話。比如,他在書中指出Yeshua(耶穌)支持守安息日。他說,你們天主教徒怎麼不守安息日呢,Yeshua(耶穌)支持守安息日啊!在書尾 Shem-Tov Ibn說,如果我們猶太人真想贏得辯論,我們就要開始讀新約聖經。在書尾他加了一個附錄,即:希伯來語的《馬太福音》。因為這整本書都是用希伯來語寫的,由於它被附錄在《試煉之石》這本書裡,所以人稱它為《Shem-Tov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
3、證據三:新約聖經中的希伯來文雙關語
多個世紀以來,它在希伯來文學者中廣為人知。然而他們卻簡單假定,Shem-Tov是從希臘語把他的馬太福音翻譯過來的。這只是一個假設。學者們甚至懶得去讀一讀他的書,他們認為那是從希臘語翻譯過來的,不怎麼重要。
1980年代,人們進行一系列語言學的研究,他們發現Shem-Tov的行文有某些特徵,讓他的著作看起來不像是從希臘文翻譯來的,而是用希伯來語寫成的。他們在《Shem-Tov的馬太福音》中發現的主要特徵之一,是人們所說的希伯來雙關語。
希伯來雙關語是,當你用兩個發音相似的希伯來字,在同一段文字使用它們的不同含義時,就創造出一種美麗的詩歌體,在整個段落中產生優美韻律。每一份用希伯來文寫成的古文獻裡面都有雙關語。問題是,在人們臆想的從希臘文譯來的書裡,它們是怎樣表現的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希伯來文雙關語的例子。《塔納赫》或舊約聖經充滿了希伯來文雙關語。《塔納赫》每一頁上都有希伯來文雙關語。比如在《創世記》第二章它說到,第一個人被稱作亞當(Adam),他是從泥土(Adamah)中獲取。“亞當” 和“阿達瑪”,這是一個經典的希伯來語雙關語,兩個字有不同含義。當你讀它的希伯來文時,可謂韻律優美、渾然天成。
另一處希伯來文雙關語出現在創世紀二章末尾,“夫妻二人赤身露體”,赤身露體(naked)的希伯來語是arumim。緊接著下一節說“蛇……狡猾”,狡猾(clever)的希伯來文是arum。arumim和arum是兩個發音相似的希伯來文本,意義卻不一樣,是經典的希伯來文雙關語。這兩個例子,就是用希伯來雙關語來美化文字,使其音韻流暢。
有時,希伯來語雙關語也被複雜地交織在當前的聖經預言裡,比如耶利米書第一章。我們讀一下: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耶利米,你看見什麼?”我說:“我看見一根杏樹枝。”耶和華對我說:“你看得不錯;因為我留意保守我的話,使得成就。”
現在您讀它的英文,意思是不通的。杏樹枝在那裡是什麼意思呢?這有點像轉移話題,這和神“留意(保守祂的話)”有何關聯呢?其實在希伯來文裡關聯非常大,因為杏樹枝是shaked,而“留意”是shoked。Shaked和shoked是兩個發音相似卻意思不同的希伯來詞語,是經典的希伯來語雙關語。當然,《創世記》和《耶利米書》裡面有希伯來文雙關語,因為它們是用希伯來文寫成的。但是他們也發現,在《Shem-Tov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裡,同樣有希伯來語雙關語。比如,我們舉幾個例子,但是裡面有太多太多的例子。
《希伯來文馬太福音》9:8眾人看見都驚奇。如果只看英語,找不到雙關語,但是希伯來文裡面就很明顯。“看見”是vayiru,“驚奇”是vayiru,兩個發音相似卻意義不同的希伯來詞語,這是一個經典的希伯來語雙關語。可是一本從希臘文翻譯來的書裡怎麼會有這個?它不應該出現在書裡,不是嗎?
還有一個例子:《希伯來文馬太福音》12:13,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Yeshua(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裡。在英文中你看不到任何雙關語,在希伯來文裡卻很明顯。Vayet他伸手,vayet他離開,是兩個發音相似意義不同的希伯來詞語,這是一個經典的希伯來語雙關語。人們以為是從希臘文翻譯過來的書裡,怎麼會有這些表達?只有在這本書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情況下,才可能出現這些希伯來文雙關語。
這裡還有一個非常有趣的例子,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18:23-35,是欠債的比喻。這是一個著名的比喻,講述一個王和他的僕人算帳,那個僕人無力償還,就被免了債,結果僕人卻壓迫欠自己債的同伴。這個比喻五次提到”償還”,“償還”的希伯來文是shalem,所以shalem總共出現了五次。在這個比喻的最後,第35節Yeshua(耶穌)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而從心裡饒恕(complete完全的心)的希伯來語是shalem,這是一個經典的希伯來語雙關語。和耶利米書中的例子一樣,複雜地交織在這個比喻的現行經文裡,如果意識不到這個雙關語,就會錯過重要資訊,就像“杏樹枝”一樣,就不明白其中的關聯。但在希伯來文就能直接看到其關聯性,它用了五次,第六次意思就不一樣了– 經典的希伯來文雙關語,因此很明顯這個比喻是用希伯來文講述的。因為這個希伯來文雙關語複雜交織在這個比喻中,如果這是從希臘文翻譯過來的,就是一個不可能的巧合。在《Shem-Tov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裡,有大量這樣子的希伯來語雙關語。
我們只是看了幾個例子。這裡還有一個雙關語出現在希臘文版的馬太福音裡。希臘文版馬太福音16: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是一個希臘語雙關語,出現在希臘文版馬太福音裡。根據這節經文許多學者認為,這是馬太用希臘語寫下馬太福音的最可靠證明。(他們認為)馬太沒有用希伯來文寫這本書,他一定是用希臘文寫的,因為希臘文本裡面有一個雙關語。現在我們已經看到三個希伯來文雙關語,而這些只是很少的幾個例子,但是整個希臘文文本裡卻只有一個雙關語。
我們看看這節經文的希伯來文是怎麼說的。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16:18裡說,“你是一塊磐石,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你上面。”如果您看它的希伯來文就馬上明白,裡面有一個希伯來文雙關語,因為“磐石”是even,而“我要建造”是evneh。even和evneh,“磐石”和“我要建造”,這是一個經典的希伯來語雙關語,發音相似卻意義不同。現在,如果這節經文就是馬太以希臘語寫下馬太福音的最可靠證明,而這同一節經文又有一個希伯來文雙關語,那麼他們的證明就難以令人信服了。
第四部分
一字之差改變Yeshua(耶穌)原意
一、早期教父的證實
我得知這個的時候覺得太不可思議了,《馬太福音》怎麼可能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呢?儘管你提出這些語言學的論據,但是總不能在兩千年後突然說,這本書是用希伯來文寫的,你得提出在這之前的證據,比Shem-Tov更早的證據來證明它。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從第三世紀保存下來的新約有五千份抄本,而這五千份抄本都是用什麼語言寫的呢?是希臘文!因此,如果五千份抄本都是希臘文,那麼馬太福音怎麼可能是用希伯來文寫的?
我的第二個問題是,也許這五千份抄本是在馬太寫了這本福音書之後的幾百年完成的,也許在這之前的時代有某些見證,能夠證明它是用希伯來文寫的,也許會是某位早期教父呢!我心想,如果馬太福音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怎麼可能會沒有早期教父告訴我們呢?
我研究之後發現,教父們的確告訴我們了,他們說這是事實。帕皮亞(Papias)是生活在西元60-130年間的早期教父,他被稱作早期教會約翰長老的門徒。約翰長老就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帕皮亞在他的資訊中說,“實際上在第二世紀初期,即Yeshua(耶穌)服事之後的不到一百年裡,馬太用希伯來語言彙整了這些句子。”他把這稱作舉世公認的一個事實,即馬太用希伯來語言寫下他的這本福音書。他繼續說,“每個人都盡可能的把它翻譯好”。這後半句很有意思,因為他這裡反應出,把希伯來文翻譯成其它語言是件艱難的事,每個人都盡己所能,或許未必窮盡其意,但都的確盡力在把希伯來文翻譯成別的語言。
我們看看《Shem-Tov馬太福音》的手稿,這一份是《聖彼德堡手稿》。
插圖3:希伯來文《馬太福音》聖彼德堡手稿
1987年依據當時現有的九份手稿,出版了《Shem-Tov馬太福音》。這份聖彼德堡版手稿當時身處鐵幕之內,蘇俄不准任何人查閱它。《Shem-Tov馬太福音》出版時沒有用到這份手稿,因此依據其它九份手稿的現行版《Shem-Tov馬太福音》,是一幅不完整的拼圖。而這的確是一份極具吸引力的手稿,因為西方世界第一次見到它,它還未得到出版,沒人知道它上面都寫了什麼。
當我在耶路撒冷查看這份手稿時,它之前是在蘇俄聖彼德堡城市(最早叫列寧格勒)。1991年蘇俄解體,一個以色列學者代表團到聖彼德堡,把所有希伯來文手稿製成微縮膠捲,把每一頁拍攝下來。當我在耶路撒冷查看聖彼德堡手稿時,我拿回去,然後歸還給以色列國立圖書館的管理員時,他給我說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他問:“這份手稿有啥特別的嗎?”
我認為那是一個奇怪的問題,我看過許多手稿,從未有圖書管理員問過,它們有何特別之處。我說:“你為什麼問這個問題呢?”
他說:“之前從沒有人來查看過這份手稿,它來到以色列十多年了,無人問津過。”
原因很簡單,我們從前蘇聯發現了數千份手稿,要想研究完這些手稿,需要一代又一代以色列學者投入心力。您可以想像的到,新約的希伯來文手抄本,不怎麼受到某些以色列學者的重視。因此,誰知道這份手稿中都包含什麼內容呢?沒人知道,儘管我知道,但是別人不知道噢,因為沒人研究過它。通過研究這份檔,將有哪些真理的啟示會被發現呢?
這是另外一份未出版的手稿,叫《佈雷斯勞手稿》,也是來自東歐和前蘇聯的一座城市,但今天這份手稿不在佈雷斯勞,而是在布拉格。
插圖4: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佈雷斯勞手稿
這份未出版的手稿背後有非常有趣的故事。1940年代納粹洗劫了歐洲,搜尋猶太手工藝品、手稿和妥拉經卷,把掠奪來的都帶到布拉格,放在一個納粹稱作“滅絕種族博物館”裡。因為納粹的目的是滅絕猶太人。到今天,那裡是世界上收藏猶太文物最多的地方。就在這個種族滅絕博物館裡。那麼今天是誰滅絕了呢?我想這是一個見證。我們仍然在這裡。
這裡是另外一份手稿,已經出版過,來自大英圖書館。
插圖5:希伯來文《馬太福音》大英圖書館手稿
馬太福音23的答案就在這份手稿的最下面五行裡,馬太福音23章1至3節,我們讀希伯來文就會獲得全新的理解。馬太福音15章:“不要聽從這些法利賽人”,馬太福音23:“聽從這些法利賽人”,我們面臨的這種矛盾在閱讀希伯來文的時候,就迎刃而解了。我們會獲得更清晰的理解。
我想給大家一些建議,我知道這個講座有點長,但是這些是你在別的地方學不來的,這些都是基礎性的東西,我們今天呈現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你們還不知道冰山的存在。我們正在建造一些根基性的東西,這是我寫的一本書,名字叫《比較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中的耶穌》[5]。
插圖6:《比較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中的耶穌》英文版及中譯本
我之所以這麼起書名是因為,在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裡Yeshua(耶穌)的話語,和希臘文版的馬太福音描述的有天壤之別。我強烈推薦這本書,因為這是根基性的東西,更多內容今天無法一一呈現,所以推薦你找到這本書多讀幾次,贈與朋友、拉比或牧師們,尤其是拉比和牧師們可以把這一重要話題分享出去。這些根基性的東西在未來幾年,會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中開啟令人驚訝的知識。
二、一字之差,謬以千里
馬太福音23章Yeshua(耶穌)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他們有摩西的權柄,“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聽起來好像Yeshua(耶穌)在清楚的說,你們必須聽從法利賽人的吩咐,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如果你順服Yeshua(耶穌)的話語,就要聽他們吩咐的。我們知道,這是說不通的。
馬太福音15章,Yeshua(耶穌)警告門徒不要效法法利賽人,他們長老的傳統侵犯了妥拉。但馬太福音23章卻告訴說,凡他們吩咐的你都要做。如果他們告訴你早上先穿右鞋,你最好聽他們,因為他們有摩西的權柄。那究竟是怎麼回事呢?答案就在希伯來文裡面,讀一下古希伯來文就知道答案了。
插圖7:希伯來文馬太福音23章2-3節
這是轉錄為現代希伯來文印刷體的樣子,Yeshua(耶穌)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23章2到3節說(希伯來文),翻譯成英文是,Yeshua(耶穌)說“法利賽人和文士坐在摩西的位上,因此凡他吩咐你們的,都要謹守遵行,但是不要效法他們的變更和先例,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這裡有一個不明顯的差異,與您在希臘文看到的區別僅在於一字之差。希臘文的馬太福音說,“凡他們所吩咐的,你都要去做”。“他們”,是指法利賽人。在希伯來文中說“凡他所吩咐的,你都要去做”。“他”,是指摩西。一字之差根本性地改變了Yeshua(耶穌)說的話。如果他們自稱有坐在摩西位上的權柄,那麼按摩西說的去行吧,遵從摩西。他們坐在會堂裡面華麗的石椅上,自稱有摩西的權柄教導人,那麼就按摩西所吩咐的去做吧。
這是怎麼一回事?“他們吩咐”怎麼變成“他吩咐”了呢?希伯來文手抄本是這樣子的,您會看到很相似,幾乎一樣。
“他們吩咐”與“他吩咐”就差了一個字母,多餘的這個希伯來文字母改變了Yeshua(耶穌)話語的原意:從要求祂的門徒遵從摩西,變成要求祂的門徒遵從法利賽人。所以原意是,他們坐在摩西位上自稱有(摩西的)權柄,那麼你們聽從摩西的吩咐吧!結果意思改為,聽從法利賽人的吩咐。這與祂在馬太福音15章的話產生了矛盾。
三、不要效法他們的變更和先例
插圖8:馬太福音23:2-3希伯來原文之英文翻譯
Yeshua(耶穌)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中繼續說,不要效法他們的變更(reform)和先例。我在這裡翻譯為“變更”的詞,其希伯來文是Takanot。Takanot是人造規條(laws),如洗手的條例。Yeshua(耶穌)警告門徒不要效法他們的Takanot,之前把它翻譯為法規(enactments),然而,對Takanot更為精確的詞典定義是,“改變聖經律法的變更”。《賈斯特羅詞典》(Jastrow Dictionary)對它有精確定義。這是一本針對第二聖殿晚期拉比希伯來文的標準詞典–“改變聖經律法的變更”。這些人造規條的一個經典例子是,拉比吩咐的吃麵包前洗手的誡命。
1、變更Takanot
自馬太福音23章之後我們知道,Yeshua(耶穌)告訴你們不要遵從法利賽人,而是遵從摩西。我們仍要回到馬太福音15章,看看希伯來文是怎麼說的。既然我們研究希臘文中的矛盾點,我們不能只看一段希伯來文而忽視另外一段。
現在我們看看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15章,Yeshua(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能猜出來“遺傳”的希伯來詞語是什麼嗎?這個詞就是TAKANOT!所以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15章和23章不僅沒有矛盾,反而在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整本書裡有一貫的連線,自始至終Yeshua(耶穌)都在警告門徒,不要跟隨法利賽人的Takanot ——這些人造的規條(laws)。
如果繼續閱讀希伯來文馬太福音15章9節,希臘文說“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那是對以賽亞書29:13——“領受人的吩咐”的解釋。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逐字引用以賽亞書,“領受人的吩咐”,這就很有意思了。如果按照人們的推測,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是從希臘文翻譯過去的,不就是“將人的吩咐當做道理教導人”嗎?而不會是以賽亞書的“領受人的吩咐”。
Yeshua(耶穌)繼續警告人們遠離法利賽人的Takanot,也警告人們遠離他們的傳統(precedents)。而“傳統”的希伯來文字是ma‘asim,這兩個字都很重要:Takanot和ma‘asim。因為Yeshua(耶穌)告誡門徒不要做這兩件事。那麼 ma‘asim是什麼呢?它的字面意思是“行動或行為”,希臘文翻譯為“行為”,法利賽人的行為。法利賽人的行為指什麼呢?在法利賽人的術語中,ma‘asim指“先例”,這是什麼意思呢?
2、先例Ma‘asim[6]
我們已經看到法利賽人的法規,需要對生活方方面面設立規條,基本上從早晨醒來到夜晚睡覺。比如,法利賽人教導自己的門徒早上先穿什麼。如果一個法利賽人遇到一種口傳妥拉未提到的情形,他該怎麼辦呢?比如,若他生活在一個沒有鞋帶的國家,他就不知道早晨該先穿哪只鞋,因為沒有鞋帶他不知道該怎麼系鞋子,於是他只好在口傳妥拉裡尋找線索。
通過傳統和人造規條,如果他找不到關於先穿哪只鞋的規定,他就去查找先前拉比們的做法。意思是說,某位拉比在某個場合即使沒有鞋帶,卻先穿了右鞋,那就成為了先例(傳統),那就建立一種標準行為規範。其假定是拉比從不會犯罪,如果他在沒有鞋帶的情況下先穿右鞋,那就是一種正確的行為標準。
而Yeshua(耶穌)說的是,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傳統當做正確的行為標準,不要效法他們的先例(傳統),而是要聽從摩西的吩咐。不要聽他們的Takanot和ma‘asim。
我們快速看一個例子。這是《塔木德》裡的一個“先例”,ma‘aseh是ma‘asim的單數形式。猶太教師迦瑪列,他是大數的掃羅的法利賽人教師,但這裡的迦瑪列二世是他的孫子。
猶太教師迦瑪列和長老們在一艘船上旅行,一個外邦人造了個可以下來的斜坡,猶太教師迦瑪列和長老們從上面下來了。那這究竟在說什麼呢?法利賽人以這個教義為出發點規定:如果有人在安息日為你造了什麼東西,你不可以用它;如果有人在安息日為你造了個斜坡,你不可以用它。
然後有人問,如果在安息日被造的斜坡,不是專為我造的,我能用它嗎?而口傳妥拉沒有明說該怎麼做。然後他們就說,“噢,我們記得迦瑪列二世從這一類的斜坡上下來,表明這是一種正確的行為,這一類的事情是許可的。”換句話說,拉比在特定情形下的行為,成為眾人在未來的行為標準。
Yeshua(耶穌)警告門徒說,不要效法他們的Takanot,不要效法他們的ma‘asim,他們宣稱坐在摩西的位上權柄居高,所以要效法摩西所吩咐的。
由此可見,根據希臘文中Yeshua(耶穌)說的話,斗膽而言,我們看到了一個希臘化的耶穌–祂來是改變加添和刪減妥拉的。祂說,“噢不要擔心加添妥拉,凡法利賽人吩咐你們的都要去行。早晨先穿什麼,先哪只鞋,都要聽他們的。”儘管這與他在第15章說的話相互矛盾。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希伯來文中的Yeshua(耶穌),實際上在告訴人們,按摩西吩咐的去行。所以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Yeshua(耶穌)描繪了一個維護妥拉的Yeshua(耶穌)。
3、他們能說,不能行
這句話“他們能說,不能行”是啥意思呢?我第一次讀到時的疑問是,他們說的是什麼?不能做的又是什麼?我們讀希臘文很清楚在說他們是假冒偽善的。而希伯來文我們有完整上下文,祂不是在說 ,“不要效法法利賽人,因為他們自己也不去做”。那麼,他們在說什麼?他們不去做的又是什麼?
我第一次讀的時候找不到答案,後來我間接得到了答案。幾年前,一位分不清迦來特人與撒瑪利亞人的人給我來了一封郵件。迦來特人是嚴格遵循妥拉的猶太人,而撒瑪利亞人在新約裡是在基利心山敬拜。兩者的主要分別在於:
(1)迦來特人相信整本妥拉舊約;撒瑪利亞人只相信摩西五經,後者的妥拉和所有其他猶太人的妥拉不同。
(2)撒瑪利亞人的妥拉要求他們在基利心山高處敬拜,是示劍城外的一座山;而迦來特人在耶路撒冷敬拜,或面向耶路撒冷禱告,就像所羅門王在列王記上8章所說的。
(3)迦來特人是猶太人或以色列人;而撒瑪利亞人是由亞述王安排,被迫移居到以色列的巴比倫人,這發生在以色列十個支派被流放外地之後。列王記下17章講述了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十個支派從以色列地被流放,亞述王不希望土地空空,因此從古他和巴比倫帶了人,讓他們定居在以色列北部地方,他們移居之始遭受獅子攻擊之災。他們認為之所以被獅子攻擊,一定是因為沒有敬拜那地方的神。於是就求亞述王賜給他們一個祭司,教導他們如何崇拜那地的神,當然,就是指以色列的神。亞述王派了誰去呢?他從十支派中派了一位祭司——就是由於這樣的祭司才讓以色列人被驅散外地的——因為他教導撒瑪利亞人的方式無異於先前的方式:他給他們帶來了妥拉,但同時也教導他們按照十支派的方式敬拜,即在高處敬拜,在耶路撒冷聖殿之外的基利心山和其它地方獻祭。
列王記下17章34節總結撒瑪利亞人的敬拜方式,“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習慣、法規和價值觀去行”[7],這是希伯來原文的字句,“……他們不敬畏耶和華,他們不去做,”希伯來文中把“他們不去做”用標點隔開,以示強調。然後這句話的後半句是,“按照耶和華頒給雅各子孫的誡命”,所以,撒瑪利亞人不去做的是什麼呢?他們不去做妥拉上的事!
我讀完馬太福音23章之後再讀這段話,我意識到其希伯來文發音很相似,類似的表達方式,似乎Yeshua(耶穌)在重複列下17:34對撒瑪利亞人的描述。我認為,祂在說“正如以前的撒瑪利亞人,按照他們的規條、價值觀去做,而不按照妥拉做。在祂這個時代的法利賽人也是一樣,按照他們的Takanot和ma‘asim去做,按照他們的變更和先例去做,他們談論妥拉,卻不按照妥拉去做”。
“他們談論妥拉”是指坐在摩西的位上,整天給你談論妥拉,但其實他們講的不是真正的妥拉,而是偽裝成妥拉。他們教導的其實是他們自己的變更和先例,而他們不真正遵行妥拉。所以現在我們看到,希臘文的意思是,Yeshua(耶穌)來是要改變妥拉,讓人聽從法利賽人;而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祂是在維護妥拉。
從這一點看, 我們如何解釋馬太福音5章這段話呢,第五章Yeshua(耶穌)六次說到,(在希臘文中)祂說,“你們聽見有人說……只是我告訴你們”。您在讀英文的時候聽起來真的就像,希臘文中的耶穌是來改變整個妥拉的誡命,加減或修改妥拉。所以是怎麼回事?祂真的是維護妥拉嗎?這是一個尤其難解的文本問題,因為就在同一段話裡面 第17節祂說,“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怎麼又在幾節經文之後換了一種說法,說“你們聽見有人說……只是我告訴你們”?
第五部分
從“可否起誓”看兩個文本裡的Yeshua(耶穌)對妥拉的不同態度
一、關於起誓
這裡有一段話引起我的註意,馬太福音五章33-37節,希臘文是說,“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在希臘文中Yeshua(耶穌)明確地說,絕對不要起誓,若你是Yeshua(耶穌)的門徒,禁止起任何的誓。
實際上,在美國任何的法庭,你都可以將手放在聖經上說“我憑著上帝發誓所說皆為真實”。你會說“我是虔誠的基督徒,是拿撒勒人Yeshua(耶穌)的門徒,所以我不能起誓,因為馬太福音告訴我不可起誓”。他們不會認為你在欺騙別人,他們告訴你,對於虔誠基督徒而言,有一種標準用語叫“我確認所說皆為真實”,沒有人會認為你這麼說是在欺騙。因為許多虔誠基督徒都是這麼表達的。他們不起誓是因為Yeshua(耶穌)說了不可起誓。
我們繼續看經文:“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那惡者是誰?我們用“那惡者”來定義撒旦,這裡不作贅述。根據新國際譯本馬太福音第五章,如果你說的話是非不分,這就是出於撒旦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指著耶路撒冷起誓,說你要做這個做那個,你就是出於那惡者;如果你指著天起誓說,我不會那麼做的,你就是出於那惡者。
1、關於提說“耶和華的名”
我一開始看到這些話有個疑問,我想肯定哪裡不對。真正的原因起源於出埃及記3: 15。許多年前我還在耶路撒冷跟一個叫末底改的迦來特人學習。他是個很聰明的人,從不試著讓你相信什麼,他只是把經文拿給你看,你就知道他說的是對的。
有一天他坐著,叫我大聲朗讀出埃及記3: 15,我說好的,我給你大聲朗讀。請大家記得,我是以法利賽人的方式被教育長大的,有些東西根深蒂固,我許多年都無法斷開。甚至是當我成為迦來特人以後。因為你知道,這些教導是如此根深蒂固。當我讀完這些經文,你猜,我按照法利賽人的表達習慣都讀了些什麼?事實上,當我給末底改讀這段聖經時,是遵循著我法利賽式的一貫教導來朗讀。
出埃及記三章15節,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主(Adonai)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這就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
我剛才念的有什麼問題嗎?我說的是“Adonai(主)”,而不是經文中實際寫在上面的內容。事實上,那裡用希伯來文寫著“יהוה (YHWH)”,我讀作“耶和華(Yehovah)”,或者其他人讀作“雅威(Yahweh)”,我先不就這些稱呼的區別展開討論。但有一點很清楚,希伯來語在這裡寫著“יהוה (YHWH)”,“耶和華(Yehovah)”或者“雅威(Yahweh)”。
但當我讀這個名字的時候,就會遵循猶太教關於禁止直呼神名字的禁令,而把祂讀作“Adonai(主)”,就是所有英文版聖經裡,或者說是大部分英文版聖經裡所寫的“LORD”。大寫L 大寫O 大寫R 大寫D,這個翻譯也同樣遵照了猶太教中關於直呼神名字的禁令。
事實上,在希伯來語聖經中,創造主耶和華神的名字出現了6828次,差不多7千次了。在希伯來語聖經的文本中,幾乎平均每一頁就會出現7次,在你的英文版聖經裡,你所實際讀到的每一處被翻譯為LORD一詞。大寫L,“O、R、D”以小型大寫字母排版的形式出現,這個詞就是“Adonai”的直譯。這個翻譯是源于猶太教對於直呼神的名字的禁令。
傳教士們解釋說,凡是根據這些字母讀出這個名字,卻不讀作“Adonai”的人,將無份於將來的國度。這就完全禁止了你讀出這位造物主的名字。法利賽人教導說,其實今天大部分法利賽人,都將造物主的名字描述為難以形容或表達的,而這個“難以形容或表達”的意思,就是神的名字很難發音,你無法讀出祂的名字。
我從小就被教導,我可能犯的最嚴重的罪就是叫出這位造物主的名字。大聲讀出神的名字,是對神完全的褻瀆。我被教導要稱呼神為“主(Adonai)”,甚至是當我研讀聖經,並成為迦來特人以後,在我翻閱希伯來語聖經時,這些教導對我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當我讀這一段聖經時,我最後還是會讀成,“主(LORD)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雖然這些希伯來字母“יהוה (YHWH)”,“耶和華(Yehovah)”“雅威(Yahweh)”就在我眼前。
現在,當我想起先知書裡這段經文,耶利米書五章21節,“他們有眼不看,有耳不聽。”我意識到那就是在說我。那些字母就在我眼前,但我滿腦子被灌輸了關於直呼上帝名字的禁令,並且它是如此根植於我的生命中,以至於我還是會把上帝的名字讀作“主(LORD)”。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句經文最後在說什麼。出埃及記三章15節,“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耶和華”是祂的紀念,這裡“紀念”是什麼意思呢?今天,只有去世的人才需要被紀念。所以,祂的紀念是指什麼呢?這真是糟糕的翻譯!這裡被翻譯成“紀念”的詞,希伯來語寫作“zekher”。“zekher”在希伯來語中的確有“記憶、記住”的意思,但它比英文所表達的含義要廣得多。“zekher”一詞在希伯來語中明確地指某事時,表示你可以用你的頭腦來想到它,就是指記住它;或者你也可以用你的口來提到它,就是指你提說它。在你的記憶中能清楚地想起它,或者說你的口能把它講述出來。
現在我們來看出埃及記二十三章13節,這裡用到同一個詞“zekher”。這裡說到“別神的名你不可提(zekher),也不可從你口中傳說。”從上下文裡可以很清楚地看出,“zekher”一詞在這裡並不是指“記住”。這裡不是在說你要忘記亞斯她錄,這是在告訴你不要提說亞斯她錄——我只是為了教學目的而舉個例子。從上下文可以很清楚看出,“不可從你口中傳說”,就是指你不能提說它,不要提說那些異教神的名字。
當我們談論這位以色列的神時,這裡所說的是,“這是我的名字,直到永遠;這也是你們要提說的(my zekher/my mention),直到萬代。”意思就是,我們無論在腦海裡或者口中,想起並提說神的名字時,無論何時我們提起祂,我們必須提及祂的名字,就是“耶和華(Yehovah)”或者“雅威(Yahweh)”。但不管怎樣,祂的名字都不叫“主(LORD)”。“主”只是一個稱謂。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一切開始變得豁然開朗。那些我讀了50遍並仔細查閱,卻從未意識到其重要性的經文,清楚顯明,這位造物主的名字並非難以言喻。
2、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
例如,申命記六章13節,“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侍奉祂,指著祂的名起誓。”有些譯本中翻譯為可以指著祂的名宣誓。當我意識到這位造物主的名字並非難以表達後,我發現,好吧——你怎麼能在不被允許稱呼祂名字的情況下,指著祂的名起誓呢?從這段經文可以很清楚看出,神的名字不是難以言明或者被禁止提說的。事實上,我們應該提說祂的名字,我們應該說起祂。
申命記十章20節又一次說到,“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侍奉祂,專靠祂,也要指著祂的名起誓。”關於指著神的名字起誓這一習慣,我們會常常在《塔納赫》(指《舊約聖經》)裡看到。例如,在列王紀上二章23節,這裡所羅門王起了兩個誓,並且他說:“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這是什麼意思呢?首先,提說這位造物主的名字,他以這位造物主的名字起誓,就如同申命記那裡所說的。“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通過這一點,他給自己下了一個咒詛。意思是說,如果我說謊了,願上帝這樣或者那樣對待我。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上帝要如何對待他,這不是重點,“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就是說比那樣更糟糕地待我。
另一個《舊約聖經》中起誓的例子,是撒母耳記上二十章3節,大衛王立了一個誓言,他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他指著這位造物主耶和華的名字起了一個誓,說道:“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他的意思是,我發誓,如果我所做的違背了這個誓言的話,我就是在否認這位造物主的永生。這是個非常嚴肅的誓言。與此相反的情況也同樣認真屬實,如果我所做的與我所起的誓相符,即履行了我的誓言,我就承認了這位創造主的永生。
所以,這個起誓的準則,即“指著永生的耶和華”。其實和末世一些非常重要的預言有關,它出現在耶利米書十二章16節。這一處聖經十分吸引我,這一整段篇章都令我著迷。因為如果你仔細讀這一段,你會發現這是在整本《塔納赫》中,也就是整本舊約聖經中為數不多的幾處,明確並且專門對外邦人講述的話之一。這段經文完全不是在說與我相關的事,這段經文是給末世的外邦人一個承諾。那裡說,“他們若殷勤學習我百姓的道,指著我的名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如果外邦人願意學習指著永生的神起誓,“正如他們從前教我百姓指著巴力起誓”,這裡的意思是外邦人過去常常指著巴力起誓,然後他們又跑來教導以色列民也跟隨他們如此行。如果這些國的國民們,學習指著永生的神耶和華起誓的話,他們就必被建立在我百姓中間。這是一個關乎末世的,對列國而言非常重要的預言。如果列國人民學習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的話,他們將要被建立在以色列中間。
3、真相還原——不可起假誓
現在你們可能會有點緊張,因為Yeshua(耶穌)明明教導你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起誓。若你們起誓,就是出於那惡者,這是從希臘文裡看到的Yeshua(耶穌)的教導。不過,讓我們來看看在希伯來文中是如何說的。
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五章33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引用利未記十九章12節),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引用申命記二十三章21節)。’”然後主Yeshua(耶穌)繼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可起假誓。”“起假誓”是記載在希伯來語馬太福音裡的。所以在希伯來語馬太福音中,主Yeshua(耶穌)並沒有禁止起誓,而是禁止起假誓、錯誤地起誓。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意思是說,你不能起誓說:“我指著大地起誓”,其實卻在撒謊;如果你指著地起誓,你就得必須講事實。
“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我們稍微回來看一下這句,“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第37節Yeshua(耶穌)開始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在這裡祂不是在說起誓,祂是在說起假誓這件事。所以,當祂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時,祂的意思是在某一個場景當中,如果你說:“我指著耶路撒冷起誓,我要這樣或那樣做”時,你最好真實地履行你的誓言,而不是起了個假誓。如果你說:“不,我指著神的寶座起誓,我要這樣或那樣做”,那你最好照著你所說的做。最好不要撒謊。
為什麼主要告訴我們不要起假誓,或者說為什麼我們要告訴你們不要起假誓,很明顯你們不應該起假誓,不是嗎?這是顯而易見的!但當時發生的情況顯然是,有一些法利賽人跑來說,嗯,好吧,利未記十九章12節記著,“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那麼,如果我不指著神的名字的話,我就可以起假誓了吧!
這就是法利賽人在當時所做的教導。只要你不指著神的名字,你就可以起假誓,因為利未記那裡說“指著我的名”,所以只要不指著神的名字,他們一天到晚都可以起假誓。所以,Yeshua(耶穌)在這裡的意思是,不!當聖經說‘不要指著我的名起假誓’,不是說你可以指著其它東西起假誓;誠然,作為一個妥拉的守護者,你應該指著這位造物主的名起誓。這就是我們在申命記中所讀到的。但是,如果你指著其它東西起誓,這並不是說你就可以說謊了。
這條誡命背後的原則是,不要起假誓,即便你沒有指著神的名字,你也不應該起假誓。我想,對於任何有點常識的人來說,這都是很顯而易見的。並且看看上下文,這裡並不是允許人起假誓,或者用錯誤的方法發誓。一個以色列人本應當指著神的名起誓,並且當他指著神的名起誓,他就不能撒謊或者起假誓。Yeshua(耶穌)在這裡所做的,就是指出了妥拉的根本原則。
他的意思是,不,你們這些法利賽人所做的根本就是在鑽空子。你們說:“我是被允許起假誓的”,這根本不是誡命的重點。你們過於註重字面解釋,完全脫離了上下文和誡命背後潛在的意思來理解這些話;你們只是接受了字面的意思,卻忽略了這條誡命真正所表達的精意。任何一個有常識的人都會理解這個語境。
毫無疑問,2000年前當主Yeshua(耶穌)提到這點,法利賽人會控告他在妥拉上有所加添。他們會說,妥拉中說“指著我的名”,如果你告訴我,我不能指著耶路撒冷起假誓,聖經哪裡有這樣寫呢?對於那些有基本常識的人來說,一個單純的以色列牧羊人或者農夫,讀到這裡,你不能指著神的名起假誓,很明顯,這是表明你同樣也不能指著其它東西起假誓,這是顯而易見的事。
但對於法利賽人來說,就不是那麼明顯,因為對於他們來講,聖經是神的聖言。主Yeshua(耶穌)想要清楚地讓他們明白,他沒有在妥拉上加添任何東西,他只是指出了妥拉中潛在的基本原則。這就是為什麼他以“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結束了他的講述。他不會在妥拉上加添任何東西,因為那是出於惡者。這恰恰是對於申命記四章2節,“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的釋義。Yeshua(耶穌)只是重申了這段妥拉的基本原則。
無論贊同與否,希臘文馬太福音廢除了起誓,耶穌(Jesus)來到並且廢除了起誓,你被禁止指著任何事物起誓,在這裡他的確是這樣說的;與之相反,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裡,我們看到的是對於假誓的廢除,這就傳達了兩個完全不同的資訊。不是嗎?這是完全不同的陳述,他沒有廢除起誓,他廢除的是起假誓。
二、希臘化的Jesus(耶穌)?希伯來的Yeshua(耶穌)?
我們的確看到,在希臘文中他被稱為Jesus,是希臘的Jesus完全廢除了妥拉的誡命,不必擔心在妥拉上加添任何東西,就照著法利賽人所教導你們的去做,不用擔心指著這位造物主起誓這件事,乾脆不要起誓了。然而,現在我們解開了希伯來文中Yeshua(耶穌)所說的話,正如他在希伯來語中被描述的,在那裡他是妥拉的擁護者。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去行。”按照他所說的去做,當法利賽人告訴你可以鑽這些空子,可以起假誓,不,這不是誡命的目的。誡命的目的是說完全不可以起假誓。
作為信徒,你們可能需要做一個認真的決定,你們需要問自己一個問題:希臘的耶穌(Jesus)改變了妥拉,他添加又刪減、廢除且改變;而希伯來的耶穌(Yeshua)是妥拉的擁護者。你得做個決定並問問自己,你到底要相信誰?你不能無視希臘文的馬太福音,你也不能無視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它們都在那,你得做一個認真的決定,你到底要相信誰?你要相信那個改變妥拉的希臘耶穌(Jesus)嗎?還是相信那個擁護妥拉的希伯來耶穌(Yeshua)?
對了,順便說一句,我不希望今晚有人從這裡離開後說:“尼希米宣稱2000年前有兩個人來到這地上,一個名叫Jesus,另一個名叫Yeshua。”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的意思是,希臘文中記載耶穌說的話,與希伯來文中記載耶穌說的話,在本質上存在不同。你需要做個決定:你要相信這兩者中的哪一個,這兩種陳述中的哪一個是你所相信的?在希臘文中所記載的,或在希伯來文中所記載的?
讓我來幫你們做這個決定吧,我們來看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節,整篇二十三章Yeshua(耶穌)都在對法利賽人講話。
三、法利賽人出於經濟考慮的起誓規定
在那裡祂對法利賽人說:“你們這瞎眼的領袖(blind chairs)有禍了!”如果你看回希臘文,這裡說的是“你們這瞎眼領路的(blind guides)有禍了!”在希伯來文中Yeshua(耶穌)說的是“瞎眼的領袖(blind chairs)”。還記得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節,Yeshua(耶穌)說:“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現在他稱他們為“瞎眼的領袖”。對啊,你們坐在那個位置上,但你們卻是瞎眼的。
“你們這些瞎眼的領袖,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聽上去是不是很耳熟,“指著殿起誓不算什麼”。換句話說,如果你說,“我指著耶路撒冷的聖殿起誓”,那你就可以說謊,因為你沒有用神的名字起誓。
那些說指著聖殿起誓不算什麼的人又說:“但是如果他指著殿中的聖物起誓的,那他就該謹守。”意思是說,如果你發誓帶什麼東西到聖殿來,那你必須得兌現,這可真是夠實用的,不是嗎?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7-18節,“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意思是,如果你說:“我指著耶路撒冷的祭壇起誓”,你就可以說謊,因為你沒有用神的名字起誓;但如果你起誓帶一頭羊來獻在壇上,那你必須得兌現。這是因為一些祭司是法利賽人,這些法利賽人可以吃那些祭物。這僅僅是出於經濟的考慮。什麼是大的呢?是祭物呢,還是壇呢?是殿,還是祭牲呢?
下面20節,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節,這裡Yeshua(耶穌)繼續說:“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所以,在這裡Yeshua(耶穌)實際上是在贊成起誓。那麼,如果你指著任何東西起誓,那就是出於惡者,這又是怎麼回事呢?這裡並未表明有這個含義,完全沒有體現,Yeshua(耶穌)的意思是,如果你起誓了,你必須遵守你的誓言,你也不可起假誓。
現在,這個理由就很明顯了,因為在希臘文馬太福音裡同一節聖經是這樣說的,“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換句話說,就這節特殊的經文而言,在希臘文的版本中,Yeshua(耶穌)說了與他在希伯來文版本中所說同樣的話,贊成起誓。這意味著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20節,無論是希伯來文版本還是希臘文版本,Yeshua(耶穌)都否定了起假誓,而肯定了真實的起誓。
那麼,任何人若是起誓便是出於撒但,這又是怎麼回事呢?這一點,即使在希臘文版本中也未有體現。所以,我們總結一下,我們發現在希臘文版本馬太福音第五章,另外在希臘文版本的雅各書五章12節,那是對馬太福音五章的釋義,兩處都反對起誓。我們看到妥拉是贊成起誓的,其中很重要的一處在耶利米書十二章16節,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五章和二十三章,甚至是希臘文馬太福音二十三章,我們可以看出來,希伯來文版本前後是保持一致的,並且它與妥拉也保持一致,即Yeshua(耶穌)反對起假誓,但他贊成真實的起誓。
然而,同樣的內容在希臘文中,前後甚至無法自圓其說。在希臘文馬太福音五章,Yeshua(耶穌)反對所有的起誓,然而到了二十三章他又贊成起誓。所以,希臘文版本的內容無法保持前後一致,你就需要做一個決定:你到底要相信誰?希伯來的耶穌(Yeshua)——在希伯來文版本中記載Yeshua(耶穌)所說的話;還是希臘的耶穌(Jesus)——在希臘文版本中所描述的那個樣子?
目前為止我所講的,在我的書中會有更加詳細的講解。《比較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中的耶穌》(有譯《認識那位被希臘化的耶穌》),現在你們明白這個書名了,主Yeshua(耶穌)的教導在希臘文版本中,與祂在希伯來文版本中存在天壤之別。
四、吸收同化希臘文
現在,我要談一些在我的書中沒有涉及的話題,不過這些內容也將會在我正在執筆的下一部書中呈現。
首先,我想要說的是,關於《Shem-Tov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手稿。其中我們發現,希伯來文馬太福音在1987年,與其英文版本翻譯一同出版,並連同9份手稿一同發表出版。而在這9份手稿中,你會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手稿經歷了被稱為“吸收同化”的一個過程:吸收了一些希臘文。這就意味著從一開始,它們與希臘文的表達有很大不同。很可能隨著時間推移,有希伯來文的抄寫員來到,說:“哦,等一下,我不應該在希伯來語的版本中這樣寫,這不是我想要在馬太福音裡表達的。”他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讀了希臘文的馬太福音,在抄寫中修改了希伯來文的內容,來與希臘文版本的內容相配合。
比如,在希伯來文馬太福音五章34節,我們看到這句話原本是很合理的。Yeshua(耶穌)的原話是,“只是我告訴你們,任何假誓都不可起。”一些希伯來文的抄寫員過來,在他們抄寫的一些手稿中,他們會說:“等一下,在希臘文中他沒有說‘起假誓’這個詞。”他們會怎麼做呢,他們就把希伯來文中的“起假誓”這個詞刪掉,以至於你會在希伯來文中也讀出希臘文的意思,“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這就很不合理。
我們發現存在“希臘文吸收同化”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這已出版的9份手稿中,有兩份和希伯來文中Yeshua(耶穌)的原話十分接近,把它們和原始希臘文做對比,會發現有許多不同。希臘文內容無法前後保持一致,而希伯來文則可以。反之,其餘已出版的手稿中,與希臘文的內容高度吸收同化。這意味著在其餘的7份手稿中,很多在希伯來原文中保持一致但卻與希臘文不同的內容,最後為了與希臘文內容相符,被進行了修改和調整。
事實上,9份手稿中的這2份,一份存放于大英博物館,另一份我們把它命名為“手稿C”,是最重要的兩份手稿。在我們已找到的這些真相點滴和資訊中,不斷顯示出這些手稿及一些其它手稿,偶爾有些地方也是被修改過的,有一些則沒有。在這9份手稿中,有2份非常重要,為什麼它們這麼重要呢?因為不僅僅是有9份手稿,從我最初的研究中,我已經找到至少23份《Shem-Tov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手稿。並且這些手稿在國際上都有特定的編號。
比如,你可以去到倫敦蒙特菲奧圖書館(Montefiore Library),請求查閱286號手稿,那就是《Shem-Tov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手稿。其中另外的14份手稿從未被公開發表。如果在這最初的9份手稿中,其中2份的內容就包含了這些有價值的資訊和真相,誰知道這整整14份手稿中會藏著些什麼呢?沒有人知道,它們還未被研究過,我們得等到那些手稿被公開以後,才會知道其中的資訊。
五、原文創作時間
下面我要來講講另外一件事,就是對比這些手稿的抄寫年代與原文創作時間。這是個非常重要的話題。我們必須要瞭解,這是原文研究中的一個基本概念。某件物品被複製的年代,一張原稿被複製的日期,與其最初被創作出來的日期完全不同。
例如,你於2005年打開《世界年鑒》,這本書也於2005年被印刷出版,然而,當你翻到在2005年印刷出版的《獨立宣言》,但它實際上是哪一年起草的呢?是1776年。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儘管《獨立宣言》是在2005年印刷出版的,但它實際創作的時間卻是1776年。這件事為什麼這麼重要呢?因為Shem-Tov Ibn Shaprut於1380年抄寫了希伯來語馬太福音,這並不意味著他在1380年著寫了馬太福音。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方面其它的例子。Josephus Flavius是一位生活在1世紀的著名猶太史學家,他寫了一本關於猶太人歷史的書《猶太古史記》。這本書是於西元1世紀成書的。然而,我們能找到的最早的完整手抄本,或者說最早的《猶太古史記》手稿,是來自於西元10世紀,是在Josephus親手完成這本書後900年。現在,由Josephus Flavius親手著寫的《猶太古史記》,已經失傳超過1千年了。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原稿通常存在不會超過幾百年。如果不把它們複製,再複製,繼續複製下去的話,這本書就不復存在了。這樣看來,最早的《猶太古史記》手抄本來自於西元10世紀,儘管世界上沒有人會否認這本書是於西元1世紀成書的。
這裡還有另外一個有趣的例子,最早期完整的《以賽亞書》手抄本來自於西元前1世紀,在死海古卷中被發現。但是,以賽亞寫這卷書並其中的預言,卻是在此前差不多700年。這本書原本的作者是以賽亞,這可真是很久以前了。在超過2千年的時間長河中,我們找到的最早期的完整手抄本,是寫在以賽亞完成這卷書後700年。
這件事的重要性在於,儘管Shem-Tov Ibn Shaprut在1380年抄寫了希伯來語馬太福音,但其語言和文本的證據都證明了,其原稿則遠遠早於1380年,許多事例都比希臘文版本更貼近原意。
[1] 譯註:如第四、五條教義所闡釋的。
[2] 譯註:《米德拉什》,是猶太教對律法和倫理進行通俗闡述的宗教文獻,為猶太法師知識的研究與猶太聖經的詮釋。
[3] 譯註:“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
[4] 譯註:尼希米在這裡把《摩西五經》稱為《書面妥拉》,是為了和《口傳妥拉》有所區分,實際上猶太人將《摩西五經》稱為《妥拉》,另一種就是《口傳妥拉》。
[5] 譯註:有譯《探索耶穌真貌》。
[6] 譯註:和合本把“先例Ma‘asim”譯為“遺傳”
[7] 譯註:和合本是“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