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阿撒瀉勒」一詞的含義?
《1901猶太百科全書》對「阿撒瀉勒」的注解1
代罪羊、戴罪羊
這是(利未記16章)贖罪日儀式中的超自然存在者的名稱。阿撒瀉勒在某種程度上是為撒旦預備道路的,繼撒旦之後,阿撒瀉勒在神聖文學(sacred literature)[2]裡扮演最神秘、超越人類的角色。這個名字不同於其它希伯來專有名稱,它本身自帶晦澀。
聖經記載
在利未記16章中,惟一提到阿撒瀉勒的內容如下:
提斯利月第十天(參照文章《贖罪日》),祭司獻上贖罪祭,爲自己和本家贖罪后,為百姓行贖罪之禮。分別是一隻公綿羊為燔祭,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將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於耶和華,一鬮歸於阿撒瀉勒。拈鬮歸於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而拈鬮歸於阿撒瀉勒的羊(現如今通常被稱爲「替罪山羊」)則有異乎尋常的儀式。祭祀兩手放在羊頭上,並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和過犯,將這一切罪歸到公山羊的頭上,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將這一切罪帶到荒無人烟的地方,然後派人把它送到曠野。
在聖經、僞經和拉比文學中:
拉比們將「阿撒瀉勒」(Azazel)解釋爲Azaz(崎嶇的)和el(堅固的),意指懸崖峭壁,即代罪的羊被扔下去的地方[3]。關於利未记16章8節,大多数现代学者在認同旧的观点一段时间后,也接受了由伊本·埃兹拉(Ibn Ezra)[4]神秘暗示并由邁蒙尼德[5]明確指出的觀點,即阿撒瀉勒属于瑟林姆(se’irim)[6]一类,像山羊一样的恶魔,像沙漠中出没的鎮尼[7],牠們是以色列人常常獻祭的對象(利未記17:7[8];對比《雅歌》2:7,3:5裡,書拉密女指著「羚羊和母鹿」對耶路撒冷的衆女子的囑咐[9]。評論家們可能想到了羅馬法翁[10]。)
阿撒瀉勒:不潔的象征
正如邁蒙尼德所說,驅送山羊遠不是承認阿撒瀉勒是神,而是象征著人們的罪孽和邪惡的後果將被送回荒涼和毀滅的靈那裡——一切不潔的根源。兩隻山羊被呈現在耶和華面前,隨後,一隻被獻為贖罪祭,一隻被送往曠野,這一事實證明阿撒瀉勒並不與耶和華同等,他只是被視為邪惡的象征,與耶和華的公義治理形成鮮明對比。這個儀式一方面類似於撒加利亞(5:6-11)看到的異象,將坐在量器中的罪惡化身的婦人送往示拿地的中心,另一方面,也類似於麻風病人從瘟疫中被治愈後(利未記14:7),人們將活鳥放飛到田野,實際上,這是一種被耶路撒冷的人們視爲除掉自身當年罪惡的方式。所以,那被稱為巴比倫人或亞歷山大人的人群,拉著山羊的毛髮讓它快速前行,這表示帶離他們的罪[11];當那隻動物粉身碎骨跌落在離城12英里遠的山崖谷底時,耶路撒冷的人們開始揮舞披肩以示慶祝,他們興高采烈地在山上跳舞慶祝這一事件[12]。由此可見,阿撒瀉勒是一個令人害怕和畏懼的形象,并非如人們推測的是一個異域產物,或一位已故擬定法典者的發明。不,它更多的是作爲荒漠的惡魔,似乎與耶路撒冷的多山地形和古老的前以色列起源緊密交織。
反叛天使的領袖
《以諾書》證實了這一點,該書把阿撒瀉勒與聖經中墮落天使的故事聯繫起來。根據古老的民間傳説,這群墮落天使降在黑門山。作為闪米特人的一座古山峰(Blocksberg),黑門山自古以來是惡魔的聚集地[13]。在《以諾書》中,阿撒瀉勒被描述為大洪水之前時期叛逆巨人的領袖;他教導男人如何打仗,如何製作劍、刀、盾牌、鎧甲,教女人如何透過裝飾身體、染髮和臉面眉毛化妝來欺騙,他也向人們透漏巫術的秘密,敗壞人的行爲舉止,使人們陷入邪惡和不潔;直到最後,在主的命令下,他被天使長拉斐爾[14]捆住手脚綁在杜達爾(Duduael)[15]之地(Beth Hadudo)的粗糙鋸齒狀的岩石下,活在無盡的黑暗裡,直等到審判的大日(the Great Day of Judgement),他將被扔進永火裡[16]。
拉比們對阿撒瀉勒誘惑男人女人的故事亦是熟悉的,如「坦拿」[17]拉比·以實瑪利(R. Yishma’el)所言:「阿撒瀉勒山羊是為了贖回Uzza和Azzael的惡行,牠們是以諾時代反叛天使的領袖」[18];在《傳述增注(Midrash Abkir)》裡有更清晰的記載,描述阿撒瀉勒如何誘騙女人,教她們用染料和顔料來美體的藝術(對比《耶拉梅爾編年史》(Chronicles of Jerahmeel))。根據皮爾的著述,這頭山羊作為賄賂品獻給阿撒瀉勒,因而那與薩麥爾[19]或撒旦等同者,就不會在那一天藉著他的控告阻礙贖罪。
事實上,阿撒瀉勒
在曼德安人、賽伯伊人、和阿拉伯神話[20]中佔有一席之地,表明他很可能是一個墮落的巴比倫神靈。俄利根(Origen)在《反對塞爾蘇斯》(Contra Celsum)[21]一書6章43節,將阿撒瀉勒與撒旦等同起來;皮爾將他與薩麥爾(Samael)[22]等同起來;《光明篇》(Zohar)[23]裡把他與以掃的靈或異教信仰等同;儘管如此,雖然他被中世紀猶太神秘哲學卡巴拉(Cabala)認為是主要惡魔之一,但在猶太教的教義體系裡從未獲得過類似於撒旦的地位。詳見《1901猶太百科全書》的文章 《贖罪》與《贖罪日》(ATONEMENT and DAY OF ATONEMENT)。
名稱
根據猶太教法典的解釋,「阿撒瀉勒」一詞指荒野中的崎嶇高山或懸崖峭壁,即山羊被推下去的地方,它是對一詞的替代(《塔木德》贖罪日篇6章4節)。從詞源學來看,也符合這種解釋。「阿撒瀉勒」(Azazel) 被看作是「堅固粗糙」(az)與「巨大」(el)的複合詞,因此意思是堅固的大山。這個派生詞,由一本《巴拉伊塔》[24](Baraita)引述《塔木德》贖罪日篇67b而提出,即阿撒瀉勒是最堅固的大山。
另一種词源解釋(ib.)是把这个词与神话中的“Uza”和“Azael”—— 堕落天使,联系在一起。人們認為创世记6章2和4節裡有關於墮落天使的参考。根据这一词源解釋,獻山羊為祭,是為那些有罪天使所行的淫乱而贖罪。(创世记評註)。
儀式
準備兩頭在長相、身高、身價及年齡上相仿的山羊。大祭司把它們分置在自己左右,餵食乾草(《拉什談贖罪日》[25]39a),在此儀式中,他在兩名助手的幫助下,將雙手放入木箱,取出兩個標簽,一個刻著「歸給耶和華」的字樣,一個刻著「歸給阿撒瀉勒」。然後,大祭司將雙手和兩只標簽一同按在兩隻羊的頭上,說:「這是獻給耶和華的贖罪祭」(使用四字聖名);兩個助手則回應說:「愿神的榮耀國度永遠長存。」然後,大祭司將硃紅色的毛綫繫在「歸給阿撒瀉勒」的那隻山羊的頭上,並再次按手在它頭上,大聲念誦如下的話語,來認罪和祈求寬恕:「主啊,我,我全家,還有亞倫的子孫犯罪得罪了你。主啊,求禰赦免寬恕我們的過犯和罪孽。正如禰的僕人摩西在律法書中所寫的:『因爲今天祂要赦免你,在耶和華面前洗净你一切的罪孽,你們要潔净。』」
(贖罪日)現場的會衆回應這個禱告。他們選出一個男子,最好是祭司,將山羊帶去曠野的懸崖上,耶路撒冷最有名望的男人們會陪他走過一程。在耶路撒冷至陡峭山峰的這段路途,有十個間隔建造好的崗亭。每個崗亭都為牽引山羊的人提供符合儀式的食物和飲品,但他都要一一拒絕。當他抵達第十個崗亭的時候,一路同行的人們不再前進,而是遠遠地觀看儀式。當他來到懸崖邊時,便把硃紅色綫分爲兩半,一半繫在岩石上,一半綁在羊角上,然後將山羊推下懸崖(《塔木德》贖罪日篇6章1-8節)。懸崖又高又險,山羊在前半程、還未跌落至下方平原以先,就已經四肢摔碎了。沿途駐守在崗亭的男人們,在山羊被推下去那一刻,就用手帕或旗幟相互示意,直到這個消息被傳送到大祭司那裡,他才隨之進行後續的儀式。
硃紅色綫是對以賽亞書1:18[26]的象征性參照;《塔木德》 (ib. 39a) 告訴我們,在正義的西緬[27]作大祭司的四十年間,每當山羊被扔下懸崖,綫就變成白色:這是人們的罪得赦免的標誌。而在後來的時代,線變白與否,就不一定了:這是人們的道德和精神敗壞的證據,隨著敗壞的事越來越多,到第二聖殿被毀之前的四十年裡,人們再也看不到顔色變白(c. 39b)。
重要觀點:
關於阿撒瀉勒的功用和他的本質特征,這兩方面的爭議一樣多。根據所描述的阿撒瀉勒的獻祭,雖然是象徵性的,但仍被認爲是真實的替代性贖罪,有評論家們堅持認爲,阿撒瀉勒的起源絕不僅是抽象概念,而是在書寫獻祭禮儀的作者看來,是一個真實的存在,就像耶和華自身一樣真實。
將他與獻祭之目的相關聯,會讓我們更瞭解阿撒瀉勒的性格特質。有三點似乎是合乎邏輯的:
(1)阿撒瀉勒並非只是一個行為和性情不定、匿名且難以捉摸的神靈或惡魔(見「猶太百科全書」文章《動物崇拜》),而是一個與他的平民之間保持固定關係的神靈。因此,現已流行的觀念認為,阿撒瀉勒是一位「個人專屬天使」,在利未記這處經文裡的引介,是為了「殺死那一群冷漠且危險的瑟林姆[28]」(如切恩的註解)。但是,這種解釋幾乎不能滿足獻祭儀式的要求。此外,亦沒有證據表明,利未記這一章節像猶太文學的聖徒文學時期[29]那樣晚。
(2)阿撒瀉勒的領地已被明確界定,就是荒漠的曠野,而以色列人是在曠野中的游牧民族——儘管他們時刻準備著離開。他們所處的環境,使他們不可避免地以某種方式受到當地神靈迷信的轄製,而阿撒瀉勒就是這些衆多神靈的頭目。整個儀式似乎是在表明,隨著替罪羊在荒漠中被釋放自由,以色列人也從因沙漠之神的轄製下在荒漠生活的過犯裡,被釋放出來。
(3)因此,阿撒瀉勒似乎是荒漠中超自然存在者們的首領。他因而是惡魔晉升為神明的例子。這一類的晉升,在聖經時代[30]的希伯來宗教史上實爲罕見,但阿撒瀉勒從來都不是希伯來人全民族的神,而他在該儀式上的出現,似乎只是希伯來人對一個地方神的承認。實際上,他以如此重要地位出場的這項儀式的設立,并不違背利未記17:7對惡魔崇拜的禁令[31]。因爲在這個例子中,阿撒瀉勒只是一個被動角色。如前所述,這種象徵性的行爲其實是對他權威的棄絕。這就是替罪羊與以色列民完全分離的意義所在。完整儀式的真正應驗只能是在曠野,而不是在迦南地的居民區,這一事實也印證了上述解讀。所以,据《塔木德》贖罪日篇7章4節(Yoma 7:4),把替罪羊領到懸崖,並把他從懸崖邊推下,讓他消失在視線之外,就成了耶路撒冷的一條習俗。以此實現完全的隔絕。
原文參考書目:
- Diestel, Set-Typhon, Asasel und Satan, in Zeitschrift für Historische Theologie, 1860, pp. 159 et seq.;
- 切恩(Cheyne), in Stade’s Zeitschrift, 15:153 et seq.;
- Baudissin, Studien zur Semit. Religionsgesch. 1:180 et seq.;
- Nowack, Lehrbuch der Hebr. Arch. 2:186 et seq.; 以及關於利未記16章的諸多評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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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譯註:本文翻譯自https://www.studylight.org/encyclopedias/eng/tje/s/scapegoat.html。
[2] 譯註:神聖文學與文學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匯集或討論了信仰、神話、儀式慣例、誡命或律法、道德行為、精神願望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展。
[3] 原文註:《塔木德》贖罪日篇67b,及中世紀大多數的評註者。
[4] 譯註:亞伯拉罕·伊本·埃茲拉,是十二世紀的猶太裔的西班牙學者,同時也是科學家、註釋家、詩人。
[5] 譯註:邁蒙尼德(1138—1204),中世紀猶太教首屈一指的猶太神學家、哲學家,邁蒙尼德在他的《困惑者指南》一書中藐視占星術,他是最有影響的一位猶太哲學家。
[6] 譯註:Se’īrīm,暫譯「瑟林姆」,是一種惡魔。在早期猶太人的思想裡,被認為是所有受造物裡最低等的一類惡魔。
[7] 譯註:鎮尼 (Jinn),是伊斯蘭教對於超自然存在的統稱,印度也沿用此稱呼,由阿拉用無煙之火造成。鎮尼有善有惡,可以助人也可以害人,還能任意改變形體,有時也被視為惡魔的一種。 譯作「精靈」時,可能會與源自北歐傳說的精靈相混淆。
[8] 譯註:利未記17章7節:「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9] 譯註:《雅歌》2章7節:「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不要叫醒……情願:或譯不要激動愛情,等它自發)。」
[10] 譯註:Roman Faun,法翁,在羅馬神話中,是指一些半人半羊的精靈,生活在樹林裡。羅馬人將其與希臘神話中的潘連結對應。在魔幻小說與遊戲中一般被譯成「半羊人」或「羊男」。
[11] 原文註:《塔木德》贖罪日篇(Yoma 6:4,66b);《巴拿巴書》(Epistle of Barnabas)。
[12] 原文註:《塔木德》贖罪日篇(Yoma 6:6,8);禁食篇(Ta’an. 4:8)。
[13] 原文註:《以諾書》,對比博蘭特著(Brandt)《曼德安神學》(Mandäische Theologie)1889,第38頁。
[14] 譯註:拉斐尔,(希伯来语Rāp̄āʾēl),名稱意為“神治癒了”。據傳祂行使一切治癒的神迹。拉斐爾的形象一直都是幸福的,除了治癒人的疾苦,還傳授諾亞建造方舟的知識與技巧。祂治療的不僅是人的身體,還包括人的信仰。
[15] 譯註:杜達爾(Dudael)是萨玛亚札(Samyaza)族裔的墮落天使阿撒瀉勒(Azazel)的监禁地點。《以諾書》10章4-7節描述:「耶和華再次對拉斐爾說:『捆綁阿撒瀉勒的手和腳,把牠扔到黑暗裡:在沙漠中開個洞,稱之為杜達爾,從那裡把牠扔進去。在牠上面放置粗糙鋸齒狀的石頭,且用黑暗覆蓋牠,讓牠永遠居住在那裡,遮掩牠的臉面,不得見光。在審判的大日,要把牠丟到火裡。』」杜達爾也暗指所有墮落天使被囚禁的地方,尤其是邪惡的守望天使們。杜達爾的入口點位於耶路撒冷以東。根據這一地方被描述的特征,杜達爾有時也被認為是地下世界的一個區域,類似于地獄或煉獄。(根據維基百科翻譯)
[16] 原文註:《以諾書8:1; 9:6, 10:4-6, 54:5, 88:1》。
[17] 譯註:在猶太教的歷史上,為塔木德文獻作出貢獻的每一代人都有一個稱謂,譬如《密釋納》時代的那批人多被稱之為坦納(tanna/tannaim),這批人活躍年代為公元前50年到公元200年。
[18] 原文註:《塔木德》贖罪日篇(Yoma 67b)。
[19] 譯註:薩麥爾是猶太教中掌管人類生死的死亡天使,或諾斯替教裡的造物主。
[20] 原文註:見博蘭特著(Brandt)《曼德安神學》197, 198頁;諾貝格著(Norberg)《專有名詞》31頁; 李蘭德著(Reland)《默罕默德宗教》(De Religione Mohammedanarum)89頁;卡妙(Kamus)《阿撒瀉勒——與撒旦相同的惡魔》(Azazel [demon identical with Satan])。
[21] 譯註:亞歷山大的教父俄利根(Origen)於公元248年左右撰寫了一部主要的護教著作《反對塞爾蘇斯》(Contra Celsum),反駁異教哲學家塞爾蘇斯(Celsus)對基督教的嚴厲抨擊。
[22] 譯註:薩麥爾是猶太教中掌管人類生死的死亡天使,或諾斯替教裡的造物主。
[23] 譯註:《佐哈爾》(Zohar)或譯《光明篇》,是猶太神秘主義對摩西五經的註疏。
[24] 譯註:巴拉伊塔(Baraita)指的是猶太人口頭律法中沒有納入密西拿的傳統。因此,巴拉伊塔指的是《密西拿》六章之外的教導,由多本著作構成。
[25] 譯註:《拉什談贖罪日》是一本對《塔木德》的經典評註,作者拉什(1040-1105),他的評註以其精確和清晰的解讀廣受讚譽。
[26] 譯註:「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27] 譯註:是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大祭司。
[28] 譯註:Se’īrīm,暫譯「瑟林姆」,是一種惡魔。在早期猶太人的思想裡,被認為是所有受造物裡最低等的一類惡魔。
[29] 譯註:聖徒文學時期(the hagiological period),指從公元二世紀開始,創作用以教導讀者並榮耀聖徒的作品的時期。
[30] 譯註:《聖經》是由大約40位不同作者的作品合集,他們分別來自三個不同的大陸,用三種不同的語言寫成,編纂時間跨度大約在1500-1600年之間。
[31] 譯註:利未記17章7節:「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是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