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法利賽教門面具》 —— 古希伯來文本《馬太福音》新知(2)
第二部分
拉比是如何“打敗”神的?(第2、3、4條教義剖析)
一、拉比“打敗”了神
有一天我的一位拉比坐下來對我說:“尼希米,快別再質疑拉比的權威性了,你必須得接受他們的權威。”之後他便開始給我講述了一個關於拉比埃利澤(Eliezer ben Hurcanus)[1]的很有名的故事。這是一個關於奠定猶太教神學基礎的故事。《巴比倫塔木德》中記載了這個關於拉比埃利澤的故事。它這樣講到,拉比埃利澤在他所處的時代是最偉大的聖賢,同時他也是拉比阿基瓦(Akiva)[2]的老師。拉比阿基瓦可以說是古往今來最著名的拉比之一,所以你可以想像拉比埃利澤是多麼偉大的一個人。
有一天,拉比埃利澤在拉比學校與其餘的拉比們就猶太教律法中一些細節性的條例展開一場辯論,這些條例是關於某種類型的烤爐是否符合禮儀潔淨。拉比埃利澤認為那個烤爐是符合禮儀潔淨的,而其他拉比們則不同意。拉比埃利澤試圖說服其餘的拉比,以證明自己是對的,他一個人要面對其他所有拉比。
《塔木德》解釋說,在那天,拉比埃利澤列舉了世上一切的論據,但他仍然無法說服其他拉比同意他,他沒法讓他們認同他的觀點。他找出了聖經的依據以及合理的論據,但他仍然無法說服他們贊同他。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便感到很沮喪。直到最後,他說:“我知道該怎樣說服他們了,我要求一個神跡。”
然後,拉比埃利澤便大聲喊著說:“如果我是對的,就讓樹來證明吧!”就在那一刻,他們聽見木頭斷裂的聲音。所有拉比都跑到屋外,他們看到整個果園裡的樹被連根拔起飛在空中。他們看著這場景說到:“這真是個神跡啊!”拉比埃利澤呼求一個神跡來證明自己是對的,神跡隨後便發生了。其餘的拉比們看著這個神跡,轉過來對拉比埃利澤說:“很抱歉,拉比埃利澤,我們可不聽樹的。”
哦,天哪,這下他該怎麼辦呢?你們不聽樹的,可我剛剛行了個神跡啊!他說:“好吧,或許我們都沒太明白對方的意思。我們再來一次,我要再來求一個神跡。如果我是對的,就讓江河來證明吧!”正在那一刻,他們聽到了一陣大河奔流的水聲。他們趕緊又跑出去,看見這條大河開始倒流。他們看著這奇妙的事,這可是個神跡。拉比埃利澤第二次呼求了神跡,來證明他是正確的。拉比們讚歎不已,他們轉過頭來對拉比埃利澤說:“很抱歉,拉比埃利澤,我們可不聽河的。”
拉比埃利澤行了兩個神跡,其他人卻不聽他在說什麼。他拿出了聖經的例證,又和他們講道理,還行了兩個神跡,但他們還是不聽他的。最後,拉比埃利澤幾乎絕望了,他喊著說:“如果我是對的,就讓這間學校的牆來證明吧!”同樣就在那一刻,他們聽到牆壁開始搖晃並吱嘎作響。《塔木德》解釋說,那時牆壁塌了45度,當然,如果牆壁完全倒塌的話,故事就在那裡終結了。拉比們看著四面的牆壁,發現他們險些葬身於倒塌的牆下。他們轉過頭來對拉比埃利澤說:“哇!三個神跡啊,真是令我們歎為觀止。這可絕不是個巧合,很明顯,這可是一系列的神跡奇事呢!”他們轉過頭來對拉比埃利澤說:“很抱歉,拉比埃利澤,我們可不聽牆的。”
他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做了,三個神跡發生了,但他們不接受他的觀點,他們不接受這些證明他是正確的證據。最後,拉比埃利澤徹底絕望了,他大聲喊著說:“如果我是對的,就讓上天來證明吧!”就在那一刻,他們聽到了打雷的聲音。接著有一個聲音說道:“你們為什麼和拉比埃利澤爭論不休呢?所有律法中的細微之處都與他所講的相符。”順便說一句,這可是當時真實的記錄。他們聽到了那個從天而來的聲音,告訴他們拉比埃利澤是正確的,你們為何要與他爭辯呢?他們聽到這裡,感到非常震驚,他們轉過身來對拉比埃利澤說:“聖經中的例證與三個神跡,還有神從天上呼叫我們,告訴我們你是對的。這真令我們佩服,但是很抱歉,我們可不聽天的。”
就在我的拉比給我講這個故事時,他同時打開了申命記三十章12節,那裡確實講到關於妥拉:妥拉“不是在天上”,這就是拉比們回答拉比埃利澤的話。他們解釋說,神對於解釋聖經沒有發言權,因為妥拉不是在天上,妥拉在地上,並且惟有拉比們才有專屬特權解釋聖經,神對此沒有發言權。
我的拉比一邊給我講這個故事,一邊轉向我說:“看到了嗎,尼希米?連神自己都不能質疑拉比的釋經。你是誰,竟然質疑拉比的釋經!”當我聽到他的話時,我很震驚。
我必須得告訴你們,許多年以來,對於口傳妥拉我都感到十分掙扎。對我來講,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我的父親就是一位拉比,而且我的許多祖先都是傑出的拉比。給我取名尼希米的人,是芝加哥一位著名的拉比。於我而言,脫離這套作為我祖宗遺產的口傳妥拉體系,是很困難的一件事;以至於多年以來我對此都感到十分掙扎。我雖然感到疑惑,可我也不確定。但當聽到拉比給我講了這個故事以後,我感謝了他並且對他說:“現在我知道這並不是出於神。”
其實那個故事還有下文。事情變得急轉直下,《塔木德》繼續講述這個故事。我的拉比沒有告訴我這部分內容,但不久以後我直接從《塔木德》裡讀到了後續部分。
那裡記敘了在拉比埃利澤與其他拉比的對峙以後,其中一位名叫內坦(Ribbi Natan)的拉比,他在森林裡徘徊。猜猜他遇見了誰?他遇見了先知以利亞。當然,拉比們相信以利亞從未死去,如果你過去參加過猶太教的逾越節筵席,你會註意到一件很特別的事。在講述出埃及記的故事時,他們會在中途停下來,把門打開,並邀請以利亞進來。根據《塔木德》記載,拉比內坦實實在在見到了以利亞,並且他對以利亞說:“當我們對神說‘妥拉不是在天上’時,神的反應是什麼?”
順便說一句,如果你們看這一段,哪裡有說妥拉不是在天上呢?你們之前讀到了兩節經文,在上下文中它實際上是在說:妥拉對你們而言不是難遵守的。它是在說,你們沒有任何藉口不去遵行妥拉,妥拉不是難行的——不是在天上,也不是在海外,免得你們說,誰替我上天取下來使我遵行呢?妥拉並不是難行的,這才是申命記30章所要講的。但拉比們卻斷章取義地理解,“妥拉不是在天上”(Torah is not in heaven)這幾個字。
根據《塔木德》在這裡的記載,以利亞回答拉比內坦:“神哈哈大笑著說:‘我真是被我的孩子們打敗了!我真是被我的孩子們打敗了!’”這出現在《巴比倫塔木德》-Baba Metsia 59頁B。
我可不相信神真的說了《塔木德》裡主張的那些話,不管那些話是真是假。但《塔木德》中這個故事的重點是,拉比連神都打敗了,所以拉比在地上就有絕對的權威解釋聖經。從某種意義上說,拉比打敗了神,在地上神就如何解釋聖經沒有發言權。在天上祂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但是在地上拉比才有絕對的權威。這是一條法利賽教派的基本教義。如果你不明白這個概念,你也就無法理解法利賽教派。
二、第三宗罪:非理性詮釋法
現在,我們開始發現這裡有一些問題,因為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主Yeshua(耶穌)看上去似乎是支持這一理念的,他說“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他們有摩西的權柄,任何他們吩咐你們遵行的,你們都要遵行,無論他們命令你們做什麼,你都要去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第三條法利賽派的教義,我把它稱作“非理性詮釋法”(Irrational Interpretation )。當然拉比不這樣說,拉比們把它稱作“米德拉什式解讀”(Midrashic Interpretation)。英語中有時它會被翻譯為,“說教式解說”或“釋經學解說”。它所做的就是讓人按部就班地忽略聖經中的一些話與上下文。
這種解讀背後的原則立意是,聖經是神諭密碼,惟有拉比擁有破解這些密碼的知識、權威以及工具。我們已經通過申命記三十章的內容——妥拉“不是在天上”,看到了相關舉例。拉比斷章取義地理解這句,“妥拉不是在天上”,使這些字脫離了上下文,並且賦予了它們本來沒有的意義,即:神無權解釋聖經。
現在我們再來看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米德拉什式解讀”或“非理性詮釋法”。出埃及記二十三章2節,在妥拉中是這樣寫的:“不可隨眾行惡,不可在爭訟的事上隨眾偏行,作見證屈枉正直;”這段話的意思是,你不能因為大多數人都是這樣說,你就跟隨他們。你必須遵循事實真相,即使你只有一個人。如果你在法庭上作證,你不能僅僅因為每個人都說某個人有罪,你也跟著說他有罪。你必須證明真相,即便你是唯一理性的聲音。因為如果不這樣行,你就是在屈枉正直。這是妥拉裡非常重要的一條誡命,即我們必須遵循真相,而不是因為人數多而盲目跟從。
但拉比們卻這樣理解這段話– 當然,他們是全地上唯一有權威解釋妥拉的人。根據聖經是神喻密碼這一點,他們運用他們的權柄,任意地對這段話掐頭去尾,使這條原則變成了“隨眾而行”。事實上,這是法利賽教派一條十分重要的教義。
當拉比埃利澤和其他拉比辯論時,為什麼對拉比埃利澤來說,說服眾人他是正確的這一點這樣重要呢?為什麼不乾脆說:“我是個聰明人,你們也是聰明人,就讓我們各自保留不同的見解吧!”為什麼他非要求那些神跡,讓神從天上向他們喊話,為什麼他們不能求同存異呢?因為其他拉比們對拉比埃利澤說:“你必須要隨從眾人。”他們對他說:“出埃及記二十三章2節這裡已經寫了,你必須要‘隨眾而行’。我們就是眾人,你必須得接受我們的觀點。”這就是為什麼說服其他拉比對他而言那麼重要了。如果他不能說服他們,他就必須得接受他們的觀點,而他知道他們其實是錯了。拉比們肯定會這樣回答,他們會說:“哦好吧,我們的確有點斷章取義,但那就是神最初賜給我們妥拉的心意。”
三、學習妥拉的傳統和正確方式
1、宣讀與聆聽
聖經是神諭密碼嗎?我知道聖經不是神諭密碼,因為申命記準確地告訴我們如何解讀聖經。申命記三十一章12節,那裡寫到一條誡命,妥拉必須向公眾宣讀。“要招聚他們男、女、孩子,並城裡寄居的,使他們聽、使他們學習,好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每逢七年的末一年對會眾宣讀妥拉,從創世紀到申命記。這樣宣讀的意義是為了讓以色列人聽到妥拉,通過聆聽妥拉,他們便可以學習妥拉;通過學習妥拉,他們便可以遵守妥拉。
13節繼續講到,“也使他們未曾曉得這律法的兒女得以聽見”。一個七歲大且從未聽過妥拉的孩子,這是他第一次聽到妥拉。“也使他們未曾曉得這律法的兒女得以聽見,學習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這很重要,因為這意味著古代以色列人學習妥拉的方法,是通過聆聽。事實上,這也是神希望大家明白妥拉的方式:每到第七年會眾聚集來聆聽宣讀妥拉。那些從未聽過妥拉的人,那些從未瞭解妥拉的人,將僅僅通過聆聽來學習妥拉。
一旦我們意識到這點,我們發現不能把“妥拉不是在天上”這幾個字單獨從上下文裡拿出來。因為當我聆聽的時候,我是聽到了整段內容、整節經文。我不會從這裡摘兩節經文,又從那裡取半段經文或者幾個字,來證明我自己的神學。我必須得在上下文中實際地來讀聖經,查看所有上下文中所有的證據。因為,當古代以色列人每到七年的末一年,聽見宣讀妥拉時,他們就會聽見並且明白。
為什麼他們必須得聽妥拉?為什麼他們不能像今天的我們一樣,坐在家裡讀妥拉呢?為什麼他們必須在每七年的末年,特地來到耶路撒冷聽人宣讀妥拉呢?這樣做的原因是,在古代,以色列平民並不是家家戶戶都有抄錄的妥拉。若你家裡想擁有一本抄錄的妥拉,則需要花費巨大的財富和資源。
事實上在申命記十七章,那裡有一條律法,就是以色列的受膏君王,必須為自己抄錄一本妥拉[3]。如果他不為自己抄錄一本妥拉的話,他就連一本妥拉都沒有了。他不會去商店花三塊錢買上一本,如果他不逐字逐句地把妥拉寫下來,他根本就不會有。如果他連一本妥拉都沒有,他就不能作為一個公義的王治理國家。作為以色列公義的王,他需要隨時依據妥拉來做判斷,這就是為什麼申命記十七章是一條特殊的律法,要求王抄錄一本妥拉。
那麼,為什麼抄錄一本妥拉,需要花費巨大的財富和資源呢?我們要記得,在古代,如果我想要一本抄錄的妥拉,首先得從一群可以供我屠宰的羊開始,是為了製作羊皮紙。這可不是每個人都負擔得起的。我也還得必須有一桶又一桶的墨水,才能把妥拉完全抄寫下來。別忘了,在古代你可不能去寫字樓,對人說,我需要30桶墨水。你應該找人去生產墨水和桶,僅僅寫一本書就需要這整個產業鏈。最後,最昂貴的部分就是,你還必須得找一位抄錄員,坐在那裡至少一年的時間,逐字逐句地為你抄寫一本妥拉。所以,普通的以色列人都沒有妥拉的抄錄本。他沒有很富有或者有很多資源,去製作一本妥拉的抄錄本。這位造物主是知道這一點的。祂考慮到了這一點並且說,普通人家的以色列人,比如牧羊人或者農夫,他們學習妥拉的方式,就是通過每七年的末一年來聆聽妥拉。
2、查考語言和上下文
我們發現,理解聖經的方式是查考語言和上下文,這是明白正確解釋聖經的關鍵。事實上,這對於我們而言是個很大的挑戰。我們不會每七年出現並且去聆聽一次,因為我們要面臨古代的以色列人所沒有的挑戰。
首先,我們在語言方面有挑戰。妥拉不是用英王詹姆士時代的英文寫成的,而是用聖經希伯來語寫成的。問題是,當今世界上已經沒有人說聖經希伯來語了。我在以色列已經生活了12年,我能說流利的現代希伯來語,也能流利地閱讀聖經希伯來語,但是沒有人的母語是聖經希伯來語。這兩者有什麼區別?這有點像你們今天說的英語和喬叟時代所說的英語。你可以拿起喬叟的著作,每頁也能看懂一些詞。但除非你受過專門的英語方言訓練,否則你不會明白喬叟在說什麼,這就是聖經希伯來語的挑戰所在。我們必須瞭解,3500年前這語言最初被使用時是什麼意思。古代以色列人,比如牧羊人或者農夫,他們所使用的語言,會頻繁出現在對妥拉的閱讀和理解中,我們需要比他們花更多工夫。這也是“散落各地”(被流放)的意思——被趕出以色列地,被分散在世界各地,失去了我們的語言,這些都是我們在流放時期必須處理的語言問題。
接下來我們要來看看關於上下文。我們已經討論過文章中的上下文,我不能斷章取義地把“妥拉不是在天上”這幾個字拿出來,使它們脫離了上下文。我必須看整段內容,否則就會完全扭曲聖經的本意。並且這裡也涉及到歷史背景,舉個例子來說明我的意思。
在妥拉中三次說到:“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4]三次完全一樣的字句出現,完全一樣的誡命出現了三次。當然拉比們把聖經看作神諭密碼,當他們聽見三次,出埃及記二十三章:“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申命記十四章:“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當聽見三次這樣的話在重複某事時,他們就賦予它特別重要的意義進行加密:當同樣的誡命出現三次時,那其實是在意指三件不同的事。
那麼它是在表明哪三件不同的事呢?當然只有拉比有權威來解釋是哪三件事。根據拉比的解釋,第一件事是:你不可將肉乳同食;第二次聖經出現時是指,你不可將肉和乳放在一起烹調;當這條誡命第三次出現時,它的意思是同時食用肉和乳對你沒什麼益處。“益處”在這裡指什麼呢?意思是說,你甚至不能用它來喂你的狗。這就是法利賽拉比對此的看法。
當我聽到這三處誡命,造物主告訴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想到的第一個問題是,當古代以色列人如牧羊人或者農夫,他們聽到這些話被重複三次時,他們會怎樣理解?如果他是一個七歲並且什麼也不懂的孩子,申命記31章13節那裡說的,他會怎樣理解那條誡命呢?我在對語言和文本內容進行分析後得出結論,在聽到三次同樣的誡命之後,我的理解是這樣:“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這再清楚不過了!這與乳和肉沒什麼關係!
今天我們知道這是正確的解釋,因為考古學家在位於敘利亞的Ross ShaaMer城裡,發現了迦南人撰寫的古代文獻。那裡有一些古代迦南人所著文獻,其中寫到迦南人的生殖崇拜儀式:他們會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作為一種生殖崇拜儀式,獻給他們所供奉的一位女神。
今天,我們知道妥拉禁止我們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因為那是異教的生殖崇拜風俗或獻祭儀式。這就是為什麼妥拉沒說,別同時食用肉和乳,或者是不要把肉和乳放在一起烹調。因為妥拉不是在說這個。妥拉是在說一個特殊的異教生殖獻祭儀式,即用山羊羔母的奶來烹煮山羊羔。這甚至不是一條關於飲食的律例,這是關於禁止參與異教獻祭的律例!每一個古代以色列牧羊人或農夫都可能知曉這些,他們與迦南人有互動和接觸,他們瞭解那些異教的偶像,他們也知道迦南人會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妥拉就是來阻止他們效法這些異教風俗。
這就是把聖經當作神諭密碼來解讀,和根據其語言和歷史背景來看它的上下文解讀之間的區別。我們必須將考古學加以運用,以更好還原歷史,並幫助我們揭示並理解,妥拉對我們的命令是什麼。
四、第四宗罪:被聖化的傳統
法利賽派的第四條教義是“被聖化的傳統”,希伯來語把它稱作“minhag”,英語作“傳統慣例(custom)”。在法利賽教派中有一條教義,英語譯作“以色列的傳統就是律法”。它指的是,以色列人或者說猶太社會不斷地重複一個傳統慣例,隨著時間推移它就變成神聖的了,並且它也就成為一條實際的律法。
所以今天我穿的好像一個現代法利賽人。我平時不會這樣穿,我會穿現代裝。法利賽人的傳統於你而言,遵行法利賽的傳統到底有什麼意義?這其實是一件聖化了的外衣,是一個隨著時間推移而被聖化了的傳統。如果你去到耶路撒冷或紐約,或者芝加哥某些特定的區,你會看到人們都穿著這樣的衣服,因為他們都是在遵循他們的先祖遺留下來的聖化的傳統。
一個典型的關於聖化傳統的例子,就是佩戴蒙頭帽。現在我來給你們演示說明,不遵循法利賽人和聖化的傳統意味著什麼。我們要從中剝離一些人為制定的法律規條,一些被聖化的傳統。
我把帽子摘下來,這是傳統法利賽人的小圓帽。我把帽子摘下來,先剝去一層傳統,現在我就戴著基帕小圓帽[5]。基帕是在過去超過800多年的時間裡被聖化的傳統。1000年以前猶太人可沒有“基帕”這東西,那時還沒有那樣的風俗傳統。在過去差不多超過800年左右的時間裡,這項傳統隨著時間的推移被聖化了。
今天,這項傳統已經被高度聖化,變成一條實際的法律規條。根據法利賽人自己的律法和規定,法利賽人教導,男子必須佩戴蒙頭帽。這是被記錄在《猶太法典》(Shulchan Aruch)——其被視為現代社會普遍接受的法利賽人的生活指南。那裡也指出了關於佩戴蒙頭帽的條例:一個人不能在不佩戴小圓帽的情況下,走超過四肘路程。
所以說,這可不是一個當地的風俗習慣。就好像,哦,戴上基帕讓我感覺自己像個猶太人!不,如果你戴上了基帕,你就等於遵守了這條人制定的規條,它歷經時間更迭而變得聖化。現在它正在形成自己的規則和規定:一個人不佩戴小圓帽不能走超過四肘路。我們來看看這是什麼意思。現在我把我的基帕摘下來,再剝去一層傳統。如果我按照這個聖化的傳統來做的話,我可以走一肘,然後,我還可以再走第二肘,然後,這是第三肘,如果我走了第四肘的話,我就違反了這被法利賽人聖化的傳統。
五、妥拉不可加添、不可刪減
在《猶太法典》中還有另一條關於蒙頭帽的法律規條說到,“不佩戴蒙頭帽禱告是被禁止的”,這很有意思。那麼這有什麼問題呢?很多人會說,戴著基帕讓我感覺還不錯,它讓我覺得自己更像個猶太人了。不僅僅是戴著基帕蒙頭帽,並且還要遵守所有這些不同的傳統。即使我不是純粹的猶太人,遵行這些傳統讓我感覺很好,它讓我覺得更靠近古老的根源。
這到底有什麼問題呢?把聖化的傳統加添在誡命上面,到底有什麼問題呢?問題就是妥拉明令禁止我們這麼做。申命記四章2節講到:“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的命令。”在妥拉裡有一個明確的禁令,不許人在妥拉上加添什麼。所以,如果我們加上了這些人為制定的法律規條,如果我們遵從這些聖化的傳統,我們就等於參與了“在妥拉上加添”這件事。妥拉禁止我們在其上加添的同時,它也禁止我們在妥拉上減少。所以,遵行這些聖化的傳統中的任何一條,無異於在妥拉上加添或刪減,這些都違反了妥拉的明確禁令。這條誡命出現了第二次,申命記十二章32節:“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你不可以在妥拉上加添,也不可以刪減。
那問題來了,如果你遵循這些人為制定的法律規條,即這些聖化的傳統,你到底在順服誰?你到底聽誰的?你是聽從我們的造物主呢,還是在跟從這些妥拉以外的人為制定的法律呢?它甚至出現了第三次,在箴言三十章6節:“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我可不想讓神稱我為說謊言的,我一點都不想變成那樣。
[1] 譯註:生活年代約西元1-2世紀,最有名的猶太聖賢之一。
[2] 譯註:Akiva ben Yosef,西元50-135年。
[3] 譯註:申17: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4] 譯註:出埃及記23: 19; 34:26; 申命記14:21。
[5] 譯註:希伯來語稱猶太小圓帽為“基帕(Kipp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