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Frank Xue 從3月25日開始到4月2日,猶太人開始過他們的逾越節,來紀念神當年在埃及,藉著羔羊的血來拯救他們脫離死亡天使們的滅長子之災。同樣的,兩千年前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就成了逾越節的羔羊,流出寶血來洗淨人類的罪,救贖了我們的靈魂脫離死亡。 耶穌的受難與復活至今已將近兩千年,雖然曾親眼見證祂受死和復活的門徒們,都早已離開了這個世界,但耶穌卻特意留下了一樣物品──祂的裹尸布,來作為祂受難與復活的見證物。這塊裹尸布不僅記錄了耶穌被鞭打、折磨與被釘十字架的整個過程,更是將祂復活的那一刻也印在了上面。裹尸布上的耶穌3D圖像是科學家們至今無法解答的一個謎。以人類目前的科學技術,都無法仿製出同樣的效果。 今天,這塊裹屍布仍被存放在意大利北部的一座叫“都靈主教座堂” (Duomo di Torino)的教堂內,所以也被稱為“都靈裹屍布”。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具有爭議性的一塊裹屍布。一位名叫思項羽的學者,針對這塊裹尸布作了詳細的研究分析。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文章。他闡述了一些醫生、生理學家、物理學家、和驗屍官等,他們對耶穌裹尸布所作的科學性研究的報告和看法。以此,從科學的角度來驗證這塊裹尸布,就是耶穌受難與復活的見證物。 ---------------------------------------- (以下專題文章取自《都灵裹尸布 – 人类历史上最神奇的遗物》-思項羽) 耶穌所使用的裹屍布(Shroud)乃是一種“斜紋,三合一”高級亞麻布,(又稱“鯡魚骨編織法”的高級亞麻布)。 聖經記載,提供這個裹屍布的,乃是一個叫“約瑟”的富有者,他給耶穌的裹屍布,是非常昂貴的。 不是教會要科學家來研究裹屍布,是科學家們釘著天主教,追著要研究。 他們給教廷施加了很多的壓力。 (左圖:這是裹屍布上正面,全身的影像。 顯示右肋、手、腳三處以上大面積的積血。) 關於法國醫生皮爾·巴貝特(Pierre Barbet)——他的突出貢獻在於:首次將生理學,十字架刑罰,和都靈裹屍布上的特點,結合起來進行系統考察。 他在1936年所著,1953年在美國發表的先鋒型專著《一個醫生眼中的各各他山》對後世影響極其深遠。 在這部著作裡面,他最早從醫學的專業角度,肯定了裹屍布的真實性,同時也肯定上面的人物,就是耶穌。 我們這裡列舉幾個他最著名的研究成果: 因疼痛或痛苦所導致的皮膚出血症(hemorrhaging)解釋為什麼聖經裡面會記載耶穌“汗流如血”的現象。 裹屍布上的鞭傷的血跡痕,和羅馬帝國時所使用的特殊的皮鞭形狀完全吻合。 這種皮鞭叫“啞鈴鞭”(Flagrum)。 目的就是為了讓受刑人產生深度創傷。 裹屍布上證據,表明耶穌所受的鞭打,超過通常法定的數目(舊約律法,規定犯人被鞭打的數目,最多不得超過40下。右圖:耶穌背部受鞭打的傷痕) 裹屍布上鞭傷血痕的角度和方向的變化,顯示曾經同時有兩個行刑人,一高一矮,對耶穌實行鞭打。 聖經所記耶穌所戴之“荊棘的冠冕”,其實更像是一頂帽子,從四面八方扎進耶穌的頭部的各個部位。 而不僅僅是在頭頂上圍繞成一“圈”而已。 裹屍布上無數精確的,醫學的細節特徵,使得仿冒成為不可能。 而這樣的醫學知識,更不可能為人所知。 洛杉磯市政府停屍房的首席生理學家,法醫羅伯特·巴克林(Robert Bucklin, MDJD)確認了後來一致公認的,裹屍布上男人的幾個非常重要血液病理考察結果:(原文省略) ...
作者:思項羽 這裡所介紹的,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歷史遺物” – 無論你認為它是真,還是中世紀的偽造,起碼有幾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所有的人類文化遺產當中,哪怕就是埃及的金字塔,都沒有像它這樣,被如此密集地,被眾多的世界頂級的科學家和學者們所考察研究過– 這裡麵包括了歐洲和美洲很多國家的一流科學家和學者:比如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俄國、德國、西班牙瑞士。 。等國,這是第一。其次,“都靈裹屍布”的研究,囊括幾乎每一個重要的科學領域– 物理、化學、生物、植物、土壤、人體解剖、血液、光學、攝影、宗教、歷史、美術。 。 。幾乎所有這些領域的專業人士,都有涉足於研究項目之中的。甚至連美國和歐洲的原子能科學家,都有人從“放射科學”的角度,參與到相關的討論之中的。 它所引發興趣和思考,已經大大超越了任何一個類似的文物所可能導致的關注和熱情。不同的研究報告都指出,僅僅從1978年到1981年短短4年時間裡面,科學家們在都靈裹屍布研究上所花費的研究時間,就超過了15萬個小時(註一)。如果我們再考慮從1898年,都靈裹屍布的第一張黑白照片問世以來,不同領域內的學者在研究上所花的時間,以及目前方興未艾的研究熱潮的話,我們的確可以非常肯定地說: 它所創下的研究記錄,範圍之廣,參與之眾,時間之長,不僅前無古人,而且肯定後無來者。 英文版的“維基百科”對它的介紹很長,我們可以摘錄其中的一段,作為開場白: “都靈裹屍布是一塊亞麻布片。其上顯現一個和被釘十字架方式一致的,身體被傷的男人的形象。這片亞麻布目前被保存在意大利都靈的聖約翰大教堂。目前,科學家、信徒、歷史學家、和研究者們,對這塊亞麻布和其上的形象,是如何被造?以及何時被造的問題,有非常激烈的爭論。” 簡單地概括說:所謂的“都靈裹屍布”,就是一塊長約4.4米,寬約1.1 米的亞麻裹屍布。它的上面,完整地印有一個被釘十字架的男人的清晰面容,及全身正反兩面影像。從公元1357年開始,它就被完整地保存在意大利的都靈的天主教“聖施洗者約翰大教堂”內。在這件保存完整的亞麻裹屍布上,人們可以憑肉眼看到死者身上,遭受包括鞭答、毆打、荊刺、和釘十字架在內的多種酷刑,所留下的創傷和血痕。其情形,和聖經中四福音書中所記載的耶穌受難前後所遭遇的情形,極其吻合。 (見友圖) 從影像上看,這個男人頭頂的前後,有一圈“帽狀”的血流痕,顯示是遭尖刺狀的物體刺戳而造成的;他的右側鼻翼和麵頰浮腫,顯示生前曾經被毆打過;右肋下有一快巴掌大的血跡,其傷口呈橢圓狀,長約六厘米;再看他的前軀,後背,大腿等處,密密麻麻布滿上百處的鞭痕;他的雙手掌下方,和腳踝的部位,有被長釘扎入之後留下的創口和大面積血瘀;而所有的這一切,無不和聖經所載耶穌在逾越節當日,被捕後曾經遭大祭司的僕人、羅馬兵丁掌刮、然後被鞭打、被戴荊冠、最後被釘死於十字架,死後又遭羅馬兵丁矛扎的全過程,完全吻合。甚至,連聖經所記耶穌被迫背負十字架上刑場,途中曾經跌倒的的細節,也反映在兩處極其特殊的傷口上:一處是他膝蓋部大面積的擦傷出血,另一處則是肩部的瘀腫,顯示他曾經負重、跌倒、雙膝跪地。 因此,擁護者們相信:根據聖經的記載,和長達百年科學研究所累積的結果,說都靈裹屍布,就是四福音所載約瑟送給耶穌的亞麻裹屍布,並無不妥。而當耶穌復活的時,他身體內所產生的奇特的光能,將面容、身體、血跡、傷痕等,影印到了亞麻布上,使它成為一件寶藏著很多耶穌生前死後、並復活瞬間¬¬¬珍貴信息的“物證”。 而反對者們則聲稱:它是一件由中世紀的某個天才的藝術家(如達芬奇)所創造出來的“偽作”,和歷史上的耶穌無關。多數反對的意見認為:它是一件包括使用顏料、拓撲、燒烤等多種手段在內,精心繪製而成的“藝術作品”。也有極個別的反對者認為:它是一幅用原始的攝影手段所拍攝成的“攝影作品”。至於它製作的年限,大多數的反對者都認為是在公元14-15世紀。 究竟是真品,還是中世紀“繪畫”或“攝影”?西方科學家為此展開了上百年之久的研究與爭論。概括地說起來:從意大利業餘攝影家皮亞(見友圖),1898年所拍攝到的第一張都靈裹屍佈人物頭像照片開始,一直到現在,這個研究始終都沒有停止過,不但如此,還漸漸拓展至很多最新的,尖端的科學領域。 在上個世紀的三十年代之前,最初的研究是集中於比對影像人物的外貌特徵,裹屍佈人物的面容,和一般的藝術繪畫,譬如中世紀的“聖像”之間,在時間先後、技巧的運用、和麵容的相似處,有什麼異同嗎?而30年代之後,到1978年之間,對裹屍佈人物生理,血液、解剖學、植物學的研究開始成為主流;及至於80年代之後,拜光學、近代物理、計算機、軟件技術…等許多的新興學科的突飛猛進之賜,對都靈裹屍布的新科學研究,目前已經拓展至基因、微攝影、三維成像、量子物理等諸多尖端領域,不勝枚舉。僅就這一點來說:無論都靈裹屍布的真偽與否,它都不可能等同於一般普通的人類歷史遺產。因為迄今為止,尚無一件文物,可以承載西方科學家,如此長時間、多學科、密集的考察,而不被發現其中破綻。 從研究者的構成來說,上個世紀的80年代之前,對都靈裹屍布的研究,還僅限少數獨立的歐洲科學家。在這之後,美國的科學家,則是將跨領域,多學科,集體型的合作研究,首次應用於裹屍布。 1978年,接近40為來自不同科學研究機構的頂尖的美國的科學家們,自願來到都靈,對它進行了長達五天的密集研究,拍攝了近萬張,不同的圖像資料照片。並且在1981年,首次公佈了自己的集體研究結論。這些科學家們後來組成了一個著名的科學研究聯盟,取名為“都靈裹屍布研究計劃”(英文簡稱為“STURP) 。每年都會在不同的書籍、期刊、萬絡、專題研討會、學術報告會上,公佈最新的研究成果。而這個自發鬆散的民間團體,目前也是被公認為是最舉足輕重,最豐產,也最具權威性的科學家群體。 歷時百年,我們目前對於都靈裹屍布,其實已經獲得了很多突破性的了解。學者們將這些研究中所發現的“事實”, 大體上分為三大類:(1)被肯定和公認無誤的;(2)被部分肯定,但尚未被一致接受的;(3)尚未有確切答案的。 (對於這一部分內容的介紹,將以另外的章節敘述。) 譬如,目前的研究一致公認:都靈裹屍布上的這個影像,來自一個真實的猶太男人,年齡大約在三十歲之間,身高約為1.75米,體重介乎於170-180英磅。他的死因,是釘十字架所導致的一切並發症。 這個男人,他的影像呈現出和底片相同的“反轉”(Photo Negative)特徵。也就是說:我們肉眼所看到這個人物,和我們照鏡子時,所看見的“鏡像”特徵是一致的。而且這個影像,在兩米的距離內是無法辨識的,必須後退到一定的距離之後,才會漸漸清晰起來。 和任何攝影或大多數的繪畫作品,最大的區別之一,乃是這個影像沒有一個有固定方向的“外光”的介入。它不同於一個物體,在受到帶有方向性的陽光,或燈光照射時,所必然形成的那種明暗變化。它的“光源”似乎是來自他的自身。 在那些目前尚未有結論的“迷”當中,最困擾的當然是“影像如何形成”這個問題。支持者們當然相信它是真實的耶穌遺物,是一件“非人手所造”,也不可複製的上帝的作品,而反對者則相信它出於藝術家的創造:攝影,或繪畫。反對者有不同的“成型”理論,甚至也有過不同的“複製品”。問題這些複製品,無論是在人物的氣質,還是在形象的精緻方面,都遠不及原作。而且,很多裹屍布獨有的“特質”,往往不是被忽略,就是被故意視而不見。 譬如說在原作中, 影像是“疊壓”在血跡之上的– 或者說影像最重要,最獨特的特徵之一,就是“血跡在下,影像在上”。從實際的操作角度來看,它意味著如果你認為裹屍布是一件“繪畫”作品的話,那麼它的製作過程,就必須和正常的創作步驟完全相反。再說得具體點:如果你是一個畫家,你要表現這個男人的嘴角,鼻翼,眼睛,額頭等多處,因受傷而流血的話,你會怎麼畫呢?你當然是必須先用線條,畫出這個人物的五官輪廓,然後再在其上敷設相應的血跡。但是,一旦你按照這個程序繪製的時候,就會出現“影像在下,血跡在上”這個剛好與原作相反的特徵– ...
作者:思項羽 耶穌的身體上有幾個“非祂莫屬”的獨特印記: 分別是荊冠、矛傷、鞭痕、及釘痕。根據聖經的記載,耶穌右肋的矛傷和手腕上的釘痕,甚至在耶穌復活之後,都依然被保留著,而且他還有意地將這些“記號”,顯示給一個不相信自己已經復活的門徒多馬看。照理說,復活之後的身體,早已“脫胎換骨”了,但這些舊傷痕為何被有意保留下來呢?難道它們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嗎? 都靈裹屍布男人的左手腕下,有一快非常明顯的血漬,顯示這似乎是被一個尖銳的硬物貫穿之後而留下的傷口。而右腕是否同樣有一個類似的傷口?我們憑肉眼似乎無法直接觀查到。但從他兩小臂上,各自有兩道鮮紅的血流痕來判斷(見友圖),毫無疑問,那裡也一定有一個類似的創口。 而這個男人的左右手掌也非常奇怪:它們都只有四個手指頭,大拇指卻似乎神秘地“丟失”了。如果這是一幅繪畫作品的話,我們可以幾乎可以毫無疑問地肯定:畫家在這裡出現一個不可饒恕的疏失或遺漏。 創口、倒流的血痕、四指手掌,我們可能要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它們反映一個什麼樣的真實的情境呢?它們是否就是這個男人,生前曾經遭受酷刑所留下的證據呢?反過來說:如果有人認為這是一個“藝術創作”, 那麼這些被“精心描繪”的細節,又要表達一個什麼樣的主題? 法國的外科醫生皮爾斯.巴貝特,是這個研究領域傑出的開拓者。由於職業的關係,在上個世紀30-40年代期間,曾經大量地為戰場上的士兵,實施包括截肢在內的各種外科手術,因此他後來所進行的針對性實驗,很多都是以“活體”來完成的(見左圖) — 包括使用剛截取下的手臂或腳掌(在人體神經尚未完全死去的情況下),或者是那些剛過世的死者。這種得天獨厚的條件,賦予他後來的研究結論,有一種其他人所無法企及的實證權威性。 裹屍布男人是否是死于十字架酷刑所导致的各种並發症?這当然是巴贝特研究的重点,也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他在1950年所发表的《一个医生在各各他山》這部經典專著中,他深入地探討一系列與此相關的人體生理反應及後果:包括創傷、外出血、內出血、中央神經受損、痙攣、手足搐搦、肺積水、心包積液、窒息、死後出血等等,一個十字架受刑人,肯定會經歷的一個逐步升高的,不斷惡化的病變過程。 這個連鎖反應的起始點:可能是手腳出血,以及鞭傷的炎症。但也有可能是出於其它的原因。數小時或數天之後,受刑人就會因這些漸漸發展出的各種並發症而死亡。而巴貝特的研究則表明:痙攣所導致的內出血和窒息,才是最可能也最直接的死因。而這一切,都是從手腕上的那個創口而開始的。故此,巴貝特花了很多精力,重點研究手腕上的傷口,如何導致了下面一系列的連鎖性病變? 巴貝特首先從男人前臂,從手腕部一直延伸到肘底端,那兩道鮮紅的血流痕(後來被稱為“雙流痕”)上,發現了他被釘十字架的“鐵證”。這兩道血流一粗一細,呈現奇怪的,由低到高的“倒流”狀。而按照一般重力學的原理,如果手臂是自然下垂的,那麼血跡的流向,就應該是剛好與此相反的。因此這裡只有一種情形,可以解釋這種“反常”現象:就是這個男人的手臂,應該是被向上吊起來,高過頭頂的,並且被釘死在一個硬物上。這時候傷口的出血,既不會太多,也不會太快,而是一點一點地滲出,依照重力的原理,從手腕背,緩緩流向肘底,凝結,或滴落到地上,最終就形成了一條我們目前所看到的,彷彿是是由下到上的奇怪的“血徑”。而這樣一種獨出心裁,漫長而痛苦的死亡過程,除了釘十字架之外,人類目前沒有第二種已知的酷刑,具備上述的特徵。 巴貝特準確地計算出,當雙臂向上伸展,達到和身體中軸線形成一個大約65度的夾角時,血流的走向,就恰好形成裹屍布影像上的那種路線。那麼說明十字架的受刑人,雙掌被釘之處,是位於鐘錶上10點和2點位置上(註一)。 但為什麼裹屍布男人的手臂上,會有兩條這樣的血徑呢?這也是巴貝特非常想要知道的。因為在他之前,還沒有任何人合理地解釋過。他測量到這兩道血流,和身體中軸線之間的夾角,分別是65度和55度,換句話說,血流在行進的過程中,曾經出現路線稍許“改變”的情形,這又是為什麼呢? 這裡同樣只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這個人的身體,在十字架上不斷地重複著一個“舉起-落下”的動作,以至於他的手臂和十字架之間的那個角度,也在不斷地發生改變。或者,用後代科學家們的話來說,就是一種類似“拉鋸”(Seesaw Motion)般的(註二),機械的動作重複。其背後的生理機制,後來巴貝特通過實驗發現:乃是由抽筋和肺氣腫所導致的。為了呼吸,受刑人必須不停地以腳釘為支撐點,將身子挺起來,吐出肺部中所積累的二氧化碳,吸入空氣。但是這種將身體抬起的姿勢,受刑人不可能支持得太久,他的身體很快還要再垂落下來。直到最終,當受刑人精疲力盡,再無力挺身的時候,就會因窒息而亡(註三)。而羅馬士兵,有時候為了加速受刑人的死亡,也會採取打斷小腿骨的方式,使受刑人因無法挺身,而立刻死亡,這一點,我們下面還要詳談。 而手腕釘痕的位置,巴貝特也發現:它和一般人的常識和想像,大相徑庭。 17世紀之前幾乎所有的畫家,在描繪十字架上的耶穌時,都會以掌心,作為釘子進入的位置,(見下圖)而且,這種畫法一直延續至今。但都靈裹屍布男人釘痕,卻是位於手腕部。這是為什麼呢,難道,這裡有什麼我們所不知道的秘密嗎? 巴貝特真人實驗的結果:他發現如果釘子在掌心的位置,它所能支撐的最大重量大約只有100磅。一但超過這個上限,那麼整個手掌,在10分鐘之內就會被撕裂開來(註四)。而裹屍布上的男人,他身高至少在1.75米之上。按照巴貝特的估計,體重可能有240磅。如果釘子上從他的手掌心超過的話,那麼過不了一會兒,他整個身體就會從十字架上脫落下來– 這對於一個職業的,執行過很多類似的死刑程序的羅馬劊子手來說,是一個絕對不可能犯的低級錯誤。那麼唯一一個可能的位置,巴貝特發現,就是位於手腕腕中間一個叫做“底斯托得空間” (space of Destot)的位置(見下圖),這裡由於沒有掌骨的障礙,釘子將會十分容易進入。相連的腕骨和掌骨雖然會被撐開,卻不會折斷或撕裂,因此整個身體,就可以被可以牢牢地懸掛在十字架上(註五)。 那麼,為什麼裹屍布上的男人只有四個手指頭呢?這或許是巴貝特最有名,也最具有說服力的一個發現。在此之前,沒有任何人,令人信服地從解剖生理學的角度,解釋這個現象。巴貝特發現很多對此困惑不已的中世紀的畫家,往往在他們的繪畫中,將這個“遺失”的大拇指給補畫上去。而巴貝特自己,在此之前也不明白這是為什麼。直到有一天,他偶然使用一個剛剛截取下來的手臂做實驗的時候,才不經意地發現了其中的奧密。巴貝特在他的著作中,是這樣描述的: “但是我所做的這些實驗,還有另一個非常令人吃驚的事情在等待著我。我前面已經強調過這一點,就是這些手臂,都是在做手部的手術的時候被截取下來的,它們都還有生命。現在,在第一例的實驗中我已經觀察到了,其后又多次地觀察到:每當釘子從腕肘的這個柔軟的部位被正面釘進去的時候,手掌是朝上的,大拇指立刻就會劇烈彎曲,並向掌心收縮,這是由於手掌的肌肉痙攣所導致的。情形就如同我們在裹屍布上所看到的一樣。而其它的四個手指頭卻隻會有非常些微的彎曲。這個現象極其有可能是刺激手腕肌腱,所導致的反射作用。” (註六) 換句話說:當釘子從裹屍布男人手腕中央的“底斯托得空間”穿過的時候,他的大拇指,因為中央神經(Median Nerve)的破壞,而出現向掌心内弯曲收缩的現象,再加上去世時所產生的“屍僵”現象,導致他的大拇指看起來就似乎是“消失”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影像上會看到這個男人只有四個手指頭的緣故。難道一個中世紀的偽造者,會有如此超前的人體生理學的知識? 對此,英国的历史学家爱恩.威爾遜後來在他著作中說:歐州的聖像繪畫藝術,一直到18世紀的“巴洛克時期”,才有極其少數的藝術家,首次描繪出耶穌手掌釘痕的準確位置。而在此之前,上千位的中世紀藝術家的作品,都是基於“想像”而不是科學的精確,將釘痕的位置描繪於掌心的正中央。但是在巴洛克時代,由於都靈裹屍布之前已經有定期的展出,藝術家們這才或多或少,有機會發現都靈裹屍布上的這個奧密。但是如果說有一個“狡猾”的藝術家,早在14世紀,就已經無師自通地掌握了釘痕的位置是在“底斯托得空間”;它會產生“雙流痕”血跡;大拇指會因為“中央神經”的傷害而內缩…等人體生理學的知識,則這樣的“相信”,未免不蒂于是痴人说梦(註七)。 (見下圖) 巴貝特還證明:由於中央神經不僅僅是一個運動神經,同時也是感覺神經,因此裹屍布男人所受的,就是一種極其疼痛的,可怕的折磨。按照巴貝特的解釋,正是手部的這個中央神經的破壞,導致了受刑人後來的一系列並發症:包括性進行的痙攣,手腳抽搐、肺氣腫、以及最後的窒息(註八)。因此,毫無疑問可以肯定的是:耶穌被釘十字架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來自手腕上的這個傷口。 相比於手腕的釘傷,巴貝特發現:雖然腳掌上的釘子沒有那樣“致命”,然而卻是一個延長受刑痛苦的關鍵。劊子手會將受刑人的雙腿向上拱起大約30度左右,這時候整個腳掌,就可以被五指分開地平置於十字架的立樁上,一根釘子很容易從腳掌的軟骨中間橫貫而過。而正因為雙腳有那樣一個30度左右的“拱起”,因此受刑人才有可能依靠一個向上挺身的動作,來減輕自己手腕上那個向下的拉力,同時降低痙攣,增加呼吸。然而,裹屍布男人的雙腳掌被釘的方式,也完全迥異於中世紀古老的觀念:譬如在中世紀的繪畫裡面,耶穌的雙腳通常是分開被釘於立樁的兩側;或者右腳掌被置於左腳掌上,而身體重量的支撐點,很多畫家都會想像有一塊所謂的“腳墊木”(Suppedaneum)(見友圖)。但巴貝特指出:這些藝術的“想像”,都不是真實的歷史。實際的情況是:耶穌左腳掌,是被置於右腳掌上方的,劊子手用一根長約4.5英寸(11.43厘米)的釘子,直接將它們釘牢在立樁上,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腳墊木”,也不需要(註九)。 巴貝特對十字架犧牲者的生理反應的研究,30多年之後,被一個極其偶然的考古發掘所證實。 1968年,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個古墓當中,一個名為約哈南(Johanan)的年輕猶太男人的遺骨被發現,他年約25-28歲,與耶穌同時代,亦死於十字架。出土時,他的右跟骨(right ...
作者:思項羽 耶穌的“十架之難”,根據福音書作者們的記載,包括一系列的酷刑。從禮拜四深夜他在客西馬尼園被逮捕,到次日清晨九點左右被釘上十字架,耶穌至少曾在三個不同的地點被提審:分別是猶太大祭司該亞法的府上;猶大分封王希律安提帕的住所;以及最後被定罪並處死的羅馬總督彼拉多所駐的軍營。在他被釘上十字架之前,他所遭受的刑罰包括被掌刮、杖擊、吐唾沫、鞭答、戴荊冠、和背十字架等。 羅馬兵丁強迫耶穌戴“荊冠”,是一個看似偶然的,突發小插曲。(註一)因為耶穌曾當着猶太大祭司該亞法和羅馬總督彼拉多的面,承認自己是“以色列的王”,是彌賽亞, (註二)這就極大地冒犯了許多人。那些在現場負責看守的羅馬兵丁,因此也臨時為他“就地取材、量身定製”了這件獨一無二的“王冠”。雖然聖經是以極其樸實的白描記敘說:“士兵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戴上”,但是透過聖經作者這種平白的直述,我們還是不難揣摩到羅馬兵丁這個行為背後的潛台詞:一個即將被極刑處死的卑賤的犯人,怎麼還敢聲稱自己是至高的君王,是救世主?這豈不滑稽可笑之至嗎? 這原本是一個沒有什麼意義的“小道具”,誰也不會想到它日后會成為基督教一個重要的符號。與十字架類似,“荊冠”也是一個神聖的象徵(見左圖):它代表耶穌既是那位至高無上的“救世主”,同時也是一位卑微受苦的“僕人”。它的符號意義,在於深刻而直觀地表達出了耶穌生命中,一些看似完全矛盾的“反合”特質:譬如榮耀和屈辱、大能與卑微、永生與死亡等。 如果當年羅馬的兵丁,沒有“一時興起”,給耶穌戴這頂“荊冠”,或者耶穌不是戴著它死於十字架的話,那麼今天的基督教,會是什麼樣子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設想一個頭上沒有荊棘冠冕的耶穌?這可能嗎?雖然歷史不可能“假設”,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少了這頂荊冠,上帝的救恩就會一個缺了角的玉璧那樣,令人遺憾。我們真的無法想像一個沒有人類至羞、至殘、至痛的苦難經歷的“救世主”。 無獨有偶,裹屍布男人头部的前後,亦有許多刺目,凝固的血流痕(見右圖),和耶穌被戴“荊冠”遭遇看上去極其吻合。這些血痕,或明或暗,或細或粗,各有不同。它們的數目,依據美國醫學家S.羅丹特博士(Dr. Sebastiano Rodante)估計,加起來至少有30道之多。 (註三)但它們流淌的方向,都明顯遵循地心引力的原裡,有一個自上而下的,自然的走勢。傳統上,絕大多數基督徒想到“荊冠”,總是將它和一個“中空”的花圈聯繫在一起,但是裹屍布男人頭上的這些血痕,卻更像是一只“倒扣的碗”(見左下圖)- 也就是說,出血點不僅包括前後额,甚至還包括了颅顶的部位。只不過是:他前額的血痕,大多數形狀都極其清晰,邊緣規整(譬如左眉上方的那道呈“倒3”形的粗大血流痕)。但後腦的血渍,卻因為和頭髮粘連在一起,而呈模糊的“片”狀 。可能有極多的出血,是被掩蓋在頭髮之下,而無法被目睹。(見右下圖) 當然,人們首先會感到好奇和懷疑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些血流痕,真的是自然,而非人為製作的嗎?接下來,人們還有可能會問的第二個問題是:即便這些血流痕是真實的,有什麼樣的證據,顯示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是公元一世紀,地點是在巴勒斯坦地區呢?而就算以上的這兩個難題都有了完美的解答,人們也還是可以發現:最終也是最難的一個問題在於:這些血痕,如何與“耶穌戴荊冠”的聖經記載相對應?有沒有可能,這是另一個在歷史上完全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的“無名的犧牲者”?他也是一個真人,他也曾同樣戴荊冠,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 百年間,不少西方著名科學家試圖解開其中的謎團。撇開其它領域不計,僅就醫學一項而言,針對這些血跡的生理、解剖特徵,曾公開發表過相關研究報告的醫學博士和生理學家,就不少於24位以上。 (註四)根據美國刑事律師安東報告,這些科學家一致肯定:包括頭部在內,實際上全身的血流痕,都是身體傷口“直接接觸亞麻布所留下的”,它們具有“解剖學上完美無瑕的特徵”。 (註五)換句話說:這些血跡,都不是使用某種“工具”,進行塗抹或繪製,所留下的結果。 最早對這些血流痕進行觀察研究的著名西方學者,當然首推30年代著名的巴黎外科醫生巴貝特。他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從生理學和解剖學的角度,證明这些血流痕,在細節方面的完美和精確無誤的程度,已經遠非任何藝術家的想像力所能企及。此外,依靠辨別血跡的生理特徵,巴貝特告訴讀者很多他們肉眼所看不見的“隱藏的故事”。 比如,對比裹屍布男人前、後腦的血跡,我們會發現他後腦的出血,要比前額多很多。但前額的血流痕,其邊緣,卻比腦後的更清晰。(譬如左額上方,那一道“倒3“型的血流痕)這是為什麼呢?巴貝特指出:這是因為十字架上的受刑人,為了保持呼吸,必須不停地挺身仰頭所造成的。每一次仰頭,荊冠就會觸碰到十字架。荊刺也會反复、不停地刺戳他的頭顱,越扎越深,出血也不會停止。最終,大量的出血就和頭髮粘連成一片。 (註六) 而前額的出血,相對來說就比較緩慢。血流從靠近髮根的地方開始往下流淌,中途會因碰到額上的皺紋,或荊刺的阻礙,而出現略向左或向右側的偏離。同一處傷口的出血,會在底部形成凝結,並且漸漸增厚、變粗,最終干固。因此,前額部分的血流痕,其邊緣就特別鮮明,輪廓突出。巴貝特強調,像這種只有醫生才明白的血液凝結的生理學特徵(Physiology of Coagulation),一個藝術家無論如何是不可能想像得到的。(註七) 人們或許還有發現:這些血流痕的顏色,有些特別鮮明,另一些則比較晦暗。這又是為什麼呢?這是否和出血時間的長短有關?還是另有別的原因? 巴貝特沒有特別解釋這個現象,但是後來的許多醫生和生理學家們都一致同意:這是因為人的頭顱頂端,動/靜脈血管的分佈極其豐富,(見左圖)如果某個傷口的位置,剛好位於一個動脈血管之上,那麼出血就會顏色呈鮮紅,但如果另一個傷口的位置,恰位於某根靜脈血管之上,則血流會呈暗紅色。美國弗州联邦政府律师法兰克.崔立比(Frank C.Tribbe)在他的書裡指出:(註八) “他们(译者按:指多位科学家,巴贝特;美国的犹太血液学家爱伦.爱德勒;法医弗雷德里克;和法医罗伯特.巴克林等)在观察之后得出一致的结论:额头上每一道的血流都有独特的特征,或动脉,或静脉,与荆棘所扎入之处的血管类型完全一致。他们指出:由于心脏的的脉动,动脉血从伤口快速涌出,极易于识别。相反的是,静脉的血更厚,血流更缓,更平稳,也更快凝固。而罗丹特博士的观察则更令人惊奇,他指出我们对人体动脉,静脉两套血液循环系统之间差异的认识,最初的发现乃是始于1593年,由安得里亚.凯斯皮洛最早提出。因此这个事实再次说因此这个事实再次说明,裹尸布影像上秘藏的这些资讯,中世纪或更早前的一个艺术家或伪造者,根本不可能知道。” 以那道著名的“倒3”型血流痕來說(見右圖),它本來應該是垂直下落的,但什麼卻呈現這種獨特的彎曲路徑?而且為什麼它的邊緣,輪廓如此鮮明突出?一位有20多年裹屍布研究經驗的美國醫生吉爾伯特.拉沃伊博士 ( Dr.Gilbert.S.Lavoie), 曾經做過過數組有趣的類比試驗,結果他發現:沒有凝結的新鮮血漬,不會產生類似的效果。它們雖然可以被轉移到裹屍布上,但所形成的“血印”,邊緣卻相對模糊,暈散。遠不如這道“倒3”血痕那樣清晰。(註九) 要形成這樣的血痕,拉沃伊博士發現:必須是在出血之後,1.5-2小時的這個“最佳時間段”內。因為從人體釋出的血液,會在半小時之後,出現“血凝”和“血清”分离的現象。红血球會将淡黄色的血清释出,聚结在血凝块的周围。 ...